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0日至8月18日,区委第3巡察组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深化认识,增强整改行动自觉。我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当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领会巡视巡察对于党内监督的权威性、战略性意义,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组织保障,促进整改提质增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局党组会上听取巡察整改相关事宜汇报。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在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落实进展,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提出下一步整改举措,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量。
明确责任,推动整改落地见效。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完成时限,压实责任,严肃批评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旗帜鲜明批评和纠正“四风”现象,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6名局党组成员、局领导均按要求在2023年度述责述廉中,针对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报告;局党组成员、局领导均按要求结合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与相关科室开展谈话。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
1.理论学习方面问题
(1)理论学习严实性方面。巡察后召开的局党组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70周年的贺信精神、就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致2023年“读懂中国”国际会议(广州)和致“2023年从都国际论坛”的贺信精神等重点内容共10次,会上局党组讨论发言,并均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科室按照业务职能分办落实。
(2)政策学习深入性方面。将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文件纳入《区工信局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内容,以个人自学、集中授课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2024年1月份以局党组领导研讨交流的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有关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文件,做到局领导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方面问题
(1)发挥把方向作用方面。一是开展专题研究。召开2024年第2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专项资金应追未追情况,明确对资金一追到底。二是完善专项资金追回机制。制定《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管理规定》,明确专项资金退款流程、退回方式。按照规定,对未退回资金企业开展资金追回工作。三是建立共享机制。各科室共享企业申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标准统一。
(2)发挥保落实作用方面。2023年12月16日,局党组会审议决定撤销局分项资金领导小组,将产业资金项目操作规程和拟资助项目发放相关议题纳入局党组会议审议,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机制。2024年1月9日,印发《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管理规定》,明确由局党组会审议资助项目,确定拟资助项目及额度。
(3)发挥定政策作用方面。2023年12月16日,局党组会审议决定撤销局分项资金领导小组,将产业资金项目操作规程和拟资助项目发放相关议题纳入局党组会议审议,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机制。同时,在《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管理规定》中明确,项目操作规程应报局党组会研究审议。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方面。在签订和落实战略合作协议过程中,加强与司法部门及法律顾问的沟通对接,确保合作协议条款内容及落实过程合法合规。我局党组严格贯彻执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各方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履约管理。
(2)落实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方面。区层面,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1+4+n”产业政策分级分类审批流程,明确规定免申即享类项目报送分管区领导签批后即可拨付,无需提交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议。按照规定,2023年度我局党组有关项目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进行审议,报送分管区领导签批后进行拨付,不再提交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议,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局层面,2024年1月9日印发的《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管理规定》明确,需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审批的项目,会议材料报请分管区领导签批后进行拨付。2024年2月4日,印发《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审核流程》,进一步梳理局内专项资金免申即享、专责小组、领导小组三种审核方式的内部工作流程,各科室及中心各部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资金拨付工作。
(3)局专项资金领导小组运行规范性方面。2023年12月16日,局党组会审议决定撤销局分项资金领导小组,将产业资金项目操作规程和拟资助项目发放相关议题纳入局党组会议审议,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机制,同时在《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管理规定》中加以明确。
(二)关于主责主业意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方面问题
(1)操作规程条款细致性方面。一是组织研讨学习会,总结梳理增值税扣除不统一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二是统一明确扣税标准。项目资助如涉及增值税,制定操作规程时统一在资助标准部分增设条款,明确项目补贴的租金、利息等按照不含税金额核算,需核减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额。
(2)操作规程完善性方面。一是完善操作规程。为避免专项资金发放“撒胡椒面”现象,明确有关项目的资助下限,若企业按照规定获得资助金额少于资助线则不予资助。二是优化删减相关政策。在政策修订的过程中,已删除有关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党组将持续注重对资助对象的范围圈定,精准测算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有效性。三是注重提升企业获得感。一方面,资助项目均通过i南山发布,企业在i南山可一键申报,简化申报流程。另一方面,新修订的1+4+n政策体系中,注重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补贴,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
2.专项资金审计管理方面问题
(1)审计服务招标方面。我局2024年度预算已下达,最终拨付金额根据项目实际审核数量结算。2024年1月23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关于委托事务所开展2024年资金项目审核工作的请示》,明确由统筹科室统一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各科室、各部开通项目需事务所协助审核的,提前向统筹科室报备项目名称、项目数量和事务所等信息,统筹科室负责统筹管理日常审计支出,严控支出金额,确保不超最终批复预算数。
(2)审计报告质量把关方面。一是已要求重新出具2021年度专项资金内部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现属于有效报告。二是已进一步完善专项审核业务购买服务合同条款相关表述,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落实财政部相关要求。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成效方面问题
(1)部分资金拨付及时性方面。2023年我局党组依托i南山服务平台,切实提高资金审批发放效率。全年产业资金总体拨付进度达到了100%,前三季度的项目在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第四季度除少数项目因财政资金不足,安排在2024年初预算批复后拨付外,其他项目均在资助计划审议通过后第一时间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2)个别专项资金效益性方面。一是完善拟上市企业备案管理。拟上市企业备案工作已接入深圳市“星耀鹏城”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利用市级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联动,统筹市、区上市服务资源。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政策背景目的,聚焦主责主业,全面盘查政策实施效果,筛选并删除对工作缺乏推进作用的、开通效果差的政策。
(3)部分获取补贴企业经营情况方面。一是做好全面自查。我局全面自查2018年以来14000余个项目,经过核实,均符合相关操作规程规定的资助条件。二是制定完善政策。早期制定的政策更多考虑企业上一年度贡献情况,未过多关注企业后续是否注销、吊销,相关项目已删除。为了进一步促进企业扎根南山区,持续稳定发展,部分政策要求企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产值/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才能获得奖励。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依托南山区机制,做好相关企业的挽留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汇总给统筹部门。
(三)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专项资金管理领域作风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50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专项资金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我局要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紧盯反复性顽固性、隐蔽隐性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同时,传达学习《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性。二是局党组成员、局领导均按要求在2023年度述责述廉中,针对专项资金管理进行报告,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压力传导方面。加强提醒谈话。6名局党组成员、局领导均按要求结合专项资金管理与相关科室开展谈话。
2.四风方面问题
(1)官僚主义方面。一是完善政策申请书。根据整改意见,修改完善政策申请书,简化企业填报数据,部分申报书仅保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已优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项目申报、审核全程联网,提高行政效率。
(2)绩效自评方面。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升绩效自评能力;另一方面,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管理,担负起绩效自评主体责任。
(3)借用企业人员参与专项资金工作方面。制定规定,规范用人管理。明确不得借用企业人员参与专项资金工作,注销账号和调整账号权限,坚决杜绝借用企业人员参与专项资金审核发放工作。
3.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问题
(1)资助金额计算方面。一是强化审核。制定《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各科室及中心各部按规定强化资金审计复核,严格执行联审机制。二是加强培训。2024年1月23日,局党组会审议研究《2020年以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易犯问题总结和改进建议》,总结2020年以来专项资金项目审核错误案例及改进建议,进一步规范审核标准,并且专门组织开展研讨会,利用ppt详细讲解错误案例,组织各科室具体经办人员参加讨论,起到举一反三效果。
(2)信息公开及时性、严谨性方面。一是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在i南山公布有关项目的操作规程,做到严谨公开,内容全部无误。二是强化信息复核。对工作人员加强专项资金流程审核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对外公示信息复核,明确文件办理流程,规范材料内容。
(四)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巡察审计问题方面
1.整改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1)部分审计整改落实方面。高度重视审计成果,严格落实资金退款流程。规定各科室及中心各部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报送统筹科室。有关项目资助金额错误需要企业退款的,应按规定进行退款,并以书面形式将退款情况报送统筹科室。统筹科室牵头梳理总结共性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建议,并加强对各科室及中心各部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已建立未追回资金台账,督促相关科室按照规定,盯紧资金追回进度,推进司法程序。
(2)部分绩效评价整改落实方面。一是了解申请迁移的企业情况,做好相关企业的挽留工作。二是搭建信息平台,掌握企业经营风险、外迁风险、变更信息,及时沟通联系,了解企业困难,协调解决相关诉求,必要时请区领导出面做好挽留。若发现承诺获得资助后不搬离南山区的企业注册信息变更,及时追回资金。
2.巡察整改力度方面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管理规定》,明确各科室及中心各部应按照有关项目操作规程,对申请单位的资质以及申报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助金额计算准确。二是汲取教训。在学习研讨会上,对2020年以来超企业资助范围的共性问题进行学习、总结,要求项目经办人加强对申报企业类型的资格核查。三是追讨资金。对未追回资金按照《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管理规定》,开展资金追回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坚持不懈夯实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让精神凝聚成指导巡察整改实践、推动整改工作的强大力量,用工作体现忠诚、用成效体现担当,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切实做到整改到底到边。二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对党忠诚,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三是动真碰硬强化作风建设。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确保管党治党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二)继续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常态长效
一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政策修订、项目受理审核、党组会审议、资金拨付等资金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用好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专项资金全要素、全方位、全流程管理。二是完善政策修订。继续排查现有资金政策,删减、优化效益不高的政策,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管好用好经费;细化优化操作规程,进一步统一扣税标准、资助下限,保障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三)继续开展整改落实,巩固巡察成果
一是加大资金追回力度。坚持目标导向,聚焦痛点难点,强化跟踪督办,定期组织调度,研究资金追讨工作进展,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巩固完善清单式管理,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紧盯不放、久久为功,不折不扣抓好资金追回工作,直至问题整改完成。二是巩固延伸整改成效。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充分发挥制度实效,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巡察审计整改为契机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担当作为、推动改革发展,切实把巡察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管理治理效能,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9月6日至10月6日。
联系电话:0755-26563896;邮政信箱: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邮政编码:518052;电子邮箱:jcj@szns.gov.cn。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