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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www.hg.gov.cn 时间:2024-06-16 13:28:27 查阅:100

(第十四批 2024年5月3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b202405210003

黄冈市麻城市蓝翔万象城,小区物业把垃圾堆放在小区门口,无人管理,异味较大,多次反映无人处理。

麻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麻城市蓝翔万象城,位于麻城市将军南路与陵园路交汇处,由湖北蓝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开发建设。该小区东临将军南路,北临陵园路,西侧和南侧与居民区相连,仅一条内部主干道(消防通道)分隔。该小区共有4栋商住连体建筑,其中住宅812套,商户826户,已入住700余户,目前还有部分业主正在进行房屋装修,该小区物业服务由麻城市蓝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接。

信访人反映2个问题:

1.关于“小区物业把垃圾堆放在小区门口”的问题。经查, 2017年蓝翔万象城开始交付,大量业主进场装修,物业公司考虑到该项目是两层地下室,负一层无法承受大量装修垃圾重量,负二层层高又限制垃圾清运车辆进出,因此将小区东侧将军南路入口道路(小区南侧主干道)旁空地作为小区装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目前,该小区有部分商户和住宅居民正在陆续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在该空地,现场有约3吨建筑垃圾未转运。信访反映的此问题属实。

2.关于“无人管理,异味较大,多次反映无人处理”的问题。经查,该物业公司委托谭某对小区日常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进行清扫和转运,小区日常环境卫生坚持日清日扫,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则根据存量不定期清理和转运,无生活垃圾堆放,未发生垃圾异味大、多次反映无人处理的问题。信访反映的此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迅速组织将该小区建筑垃圾清运出小区;督促蓝翔万象城小区物业公司合理设置固定堆放场所或装修垃圾专用回收箱,每天将装修垃圾清运出小区,做到日产日清。

1.由麻城市城管执法局渣土管理服务中心于5月22日组织人员和车辆,对蓝翔万象城小区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当日20时,约3吨垃圾全部清运完成。

2.由麻城市龙池街道城西社区居委会督促蓝翔万象城小区物业公司,结合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固定堆放场所或装修垃圾专用回收箱,每天将装修垃圾清运出小区,做到日产日清。

已办结

2

d3hb202405210018

黄冈市麻城市恒泰名仕公馆第3期19栋附近湖北大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全天作业,噪音扰民。

麻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湖北大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大帆金属),位于麻城经济开发区京九大道以北,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所处声环境功能区为三类。湖北大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年建成投产,恒泰名仕公馆三期于2020年在该公司北侧建成,距离大帆金属生产车间约50米。

经查,该公司因工艺和生产需要,采取24小时不间断生产,噪声主要来源于热处理罩式炉的冷却塔电机和20吨行吊。因该公司2024年至今多次被周边群众投诉,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于3月19日对该公司附近敏感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个别点位夜间噪声超标,随即会同麻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该公司在水泵电机设备房增设全封闭隔声罩,在两侧立板设置阻性进排风消声器。近期,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夜间厂界和敏感点(恒泰名仕公馆19栋南侧)噪声进行现场检测,结果显示部分点位仍然存在超标问题。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督促湖北大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前安装噪声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及实时显示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由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对湖北大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会同麻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其立即整改,制定、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整体提升改造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于6月30日前安装噪声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及实时显示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阶段性办结

3

d3hb202405210030

黄冈市武穴市永宁商城2栋电梯运行噪音扰民,该噪音属于震动产生的结构噪音问题。主要诉求是给电梯做好减震处理,减少震动频率。

武穴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永宁商场实为永宁商贸城,位于武穴市永宁大道,武穴市声功能区划该处为1类环境功能区。

经查,信访反映的2台电梯均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经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黄冈分院检验合格,电梯维保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每月进行2次维护保养。永宁商贸城2栋电梯机井位于26楼侧上方。

5月12日晚20:34-20:42,武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人员在25楼、26楼住户房间内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数据显示:25楼客厅32.8分贝、26楼主卧29.1分贝、26楼小卧25.7分贝,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1类功能区标准。但电梯运行期间产生的振动噪声对敏感人群有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减少电梯运行和振动噪声扰民。

1.由武穴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防振减振措施,尽量减少电梯运行影响。

2.由武穴市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加强与业主沟通,强化服务,做好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4

d3hb202405210044

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288号洪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露天喷漆,除1、2、3号生产线有环保设施外,其他生产线均无环保设施。该公司将油漆废渣随意填埋,使用后的空油漆桶随意变卖至废品站。

黄冈高新区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对象实为湖北鸿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结构制造,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该公司产生的油漆废渣、废油漆桶等均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置处理。

信访人反映3个问题:

1.关于“露天喷漆”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1、2、3号生产线正常运行,未露天喷漆,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6、7、8号生产线未投入生产,但地面有喷漆遗留痕迹。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于5月22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车间外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未超标。经查阅执法监管材料,3月29日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检查发现该公司有露天喷涂行为,于4月10日对该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于4月11日对其下达环境问题改正通知书。该公司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停止6、7、8号生产线喷漆作业。信访反映的此问题属实。

2.关于“1、2、3号生产线有环保设施,其他生产线无环保设施”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环评要求配套12台焊接烟尘净化器,现场实际配套4台;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和1、2、3号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均经配套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6、7、8号生产线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经查阅日常执法监管材料,4月23日、5月8日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焊接烟尘未收集处理的问题,分别于4月26日、5月13日对其下达环境问题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信访反映的此问题属实。

3.关于“油漆废渣随意填埋,使用后的空油漆桶随意变卖至废品站”的问题。查阅该公司生产台账及油漆使用台账,并结合环保验收文件数据,发现该公司有约25.66吨漆渣和约3.36吨废油漆桶存在出入。针对漆渣处置量存在出入的问题,黄冈高新区管委会会同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全面检查,其生产车间、库房仓库及周边均未发现填埋漆渣的情况,通过无人机巡飞发现该公司厂区东北角(生活区)的空地上堆放有大量灰蓝色的漆渣、石子、泥土混合物,堆放面积约450平方米、厚度约0.2米。经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问询,发现该公司切割、装配、喷漆等工序区域部分地面原先未硬化(喷漆工序区域地面积存有漆渣),仅用石子铺就水稳层,后因地面沉降发生塌陷,该公司于2023年11月对塌陷地面进行修复,铲除水稳层再进行硬化,产生大量灰蓝色的漆渣、石子、泥土混合物,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无法容纳,该公司遂将其临时堆存在厂区东北角的空地上。经对该公司附近范围的荒地、空地进行排查,未发现填埋漆渣等危险废物的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堆放混合物区域附近低洼处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相关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8)ⅳ类限值要求。针对废油漆桶处置量存在出入的问题,经调取该公司视频监控和走访调查周边废品站,未发现该公司员工私自将废油漆桶带出厂外的情况,也未发现废品站收购该公司废油漆桶。经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问询,发现部分废油漆桶被该公司员工用于装放生产零配件和养花、装垃圾。信访反映的此问题属实。

同时,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还存在以下环境问题:现场平面管理混乱,部分固废露天无序堆放,车间地面垃圾未收集处理;环境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车间未封闭到位;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识别标志设置和废油漆桶、漆渣存放不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等。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督促该公司按期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其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1.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由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于5月23日对其下达环境问题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5月31日前完成平面管理混乱、车间未封闭到位、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环境问题整改;于9月30日前完成环保设施配套不到位的问题整改。完成整改前,不得擅自生产。

2.由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该公司涉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擅自堆放危险废物、环保配套设施未建成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于5月24日依法立案,案件正在办理中;并督促该公司立行立改,将废油漆桶和厂区东北角(生活区)的空地上堆放的灰蓝色的漆渣、石子、泥土混合物及周边、下方大量泥土全部清理装袋,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

3.由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力度,督导其按期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并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截至5月26日,该公司已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1.对车间内外进行集中清理,将厂区内废漆渣、废油漆桶等涉危物质进行收集打包并按环保要求进行入库管理。

2.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及内部环境管理考核制度,并按要求对车间进行封闭。

3.将厂区内漆渣、临时棚屋和油漆库内的废油漆桶分别收集装车,通过危废物联网依法向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转移处置。

4.新增定购的焊接烟尘净化器已到场3台,另有75台已发货,预计近期到厂投入使用。

阶段性办结

5月26日,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对二大队大队长杨某进行工作约谈。

5

d3hb202405210046

黄冈市团风县但店镇拱桥铺村麒麟湾有一家养猪场(麒麟湾共2家养猪场,仅1家生产),粪污排放到农田和鱼池里,影响农田和水产养殖,多年的粪污堆积在鱼塘内无人清理,异味严重扰民,滋生蚊虫。

团风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2家养猪场”分别为团风县荣丰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拱桥铺养殖场和团风县骁雄养殖场,两养殖场相距约88米,其中团风县荣丰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拱桥铺养殖场自2023年5月停养至今。故信访人反映的对象为团风县骁雄养殖场,该养殖场位于团风县总路阻镇锥子河村,从事生猪饲养,年出栏生猪4500头,建有三栋联体猪舍、40立方米的病死猪收集冻库、三座污粪收集池和两个黑膜沼气池,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养殖场于2020年6月开始建设,2023年6月投入养殖,与最近居民房屋距离不足300米。

信访人反映2个问题:

1.关于“粪污排放到农田和鱼池里,影响农田和水产养殖”的问题。经查,该养殖场粪污经黑膜沼气池无害化处理后,沼液通过雨水沟进入南侧小水塘(面积约1300平方米),再排入大水塘(面积约13500平方米)囤积。现场检查发现,小水塘水质呈黑色,大水塘种有莲藕,水质呈淡黄色。经走访总路咀镇锥子河村居民,反映该养殖场粪污废水排入大、小水塘,导致水质恶化,塘内未进行鱼类养殖,养殖场粪污废水未直排进入周边农田。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于5月2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养殖场雨水排口和大、小水塘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雨水排口外排废水氨氮、总磷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中标准,大、小水塘水质均为劣ⅴ类。信访人反映的此问题属实。

2.关于“多年的粪污堆积在鱼池内无人清理,异味严重扰民,滋生蚊虫”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小水塘内堆积大量粪污,水面有浑浊漂浮物,散发恶臭气味,现场可见大量蚊、蝇。经查,该养殖场自2023年6月投产以来,将产生的沼液及沼渣排入小水塘内囤积,一直未进行清理。经走访附近居民,反映每天早晚猪场散发的异味尤为明显。信访反映的此问题属实。

经调阅畜牧部门2024年3月生猪养殖档案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还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养殖规模的问题,该养殖场现存栏生猪6647头,超过备案生猪年出栏数。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对该养殖场涉嫌环境违法的问题依法立案查处,督促其限期完成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环评要求控制生猪养殖规模,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由团风县总路咀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督促该养殖场立即将养殖粪污收入黑膜沼气池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于5月29日前将小水塘内粪污清理干净,防止二次污染;于5月30日前与种植业主签订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合同,并建立粪污处理台账,确保养殖粪污全部综合利用;于6月20日前完成大水塘清淤、截污控污等整治工作;于6月22日前在出风口安装喷淋除臭设施。

2.由团风县农业农村局、总路咀镇人民政府、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责令该养殖场,于7月10日前严格按照环评备案要求养殖生猪,严禁超规超量养殖。

3.由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团风县农业农村局于5月22日对该养殖场涉嫌环境违法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依法督促该养殖场落实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日常管理,杜绝粪污外排环境。

4.由团风县总路咀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举一反三,对全镇生猪养殖场进行全面摸排,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养殖粪污有效处置利用。

阶段性办结

5月26日,团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邵某对团风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主任董某、团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谢某、总路咀镇东江河村支部书记汪某进行工作约谈。

6

x3hb202405210012(来信)

黄冈市武穴市梅川镇张思济村上塝垸周边面朝大金水库地段大片林地上,养殖了大量牛和鸡。牲畜粪便直排,产生异味严重,污染垸场、水塘和农田,下雨时污水直排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地大金水库。

武穴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大金水库位于武穴市大金镇舒冲村,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有供水、养殖、生态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访人反映的“武穴市梅川镇张思济村上塝垸周边林地”位于大金水库北部尾端,该垸现有养牛专业户1户、放牧散养户8户。该养牛专业户养牛场位于梅川镇张思济村上塝垸(五组)后山,距张思济村上塝垸约50m,采取散养放牧的方式;建有简易牛舍,现有肉牛32头(成年牛13头、牛犊19头),家禽45只,牛舍内产生的粪便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液体粪污通过排污沟流入蓄污池发酵后还田利用,放牧产生的粪污未收集处理,自然消纳。该养牛场不纳入环评管理,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该垸8户放牧散养户,共放养牛24头(成年牛15头、牛犊9头),在梅川镇张思济村上塝垸周边进行放牧,放牧产生的粪污未收集处理,自然消纳。

信访人反映2个问题:

1.关于“养殖了大量牛和鸡”的问题。经查,梅川镇张思济村上塝垸后山面朝大金水库区域为大金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但现场检查发现,梅川镇张思济村上塝垸(五组)后山有散养放牧牛6头,已督促养殖户将放牧散养牛驱离该区域,现场没有发现养殖大量鸡。信访反映的此问题属实。

2.关于“牲畜粪便直排,产生异味严重,污染垸场、水塘和农田,下雨时污水直排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地大金水库”的问题。经调阅2024年武穴市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一季度、二季度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大金水库水源地32项监测因子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现场检查发现,张思济村上塝垸周边养牛户散养放牧产生的粪污未收集处理;且养牛专业户牛舍内产生的粪污,下雨天经山水冲刷,自然渗漏到山下上塝垸旁水塘,水塘溢满流至旁边农田。张思济村上塝垸面朝大金水库地段林地与大金水库管理范围线中间有乡村公路隔断,未见有河流、沟渠与大金水库相连通,未发现有粪污直排到大金水库。信访反映的此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督促该专业养牛户于5月31日前清栏转移;督促指导张思济村村委会于6月3日前,完成垸场周边清污消毒;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由武穴市梅川镇人民政府督促该专业养牛户于5月31日前,对存栏的32头牛进行转移,拆除牛舍等设施。

2.由武穴市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张思济村村委会于6月3日前,完成垸场周边清污消毒。

3.由武穴市梅川镇人民政府、武穴市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武穴市水利和湖泊局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劝阻在大金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放牧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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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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