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某部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华澜浩宇科技创新园a2号2层204-1开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rsg-wc10001
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某部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577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577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元)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某部物资采购项目 | 1批 | 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交货 | ¥335777.00元 |
注: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华澜浩宇科技创新园a2号2层204-1开标室
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华澜浩宇科技创新园a2号2层204-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办理报名登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某部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安平路 27号
联系方式:余先生 0763-873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众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华澜浩宇科技创新园a2号2层204-1
联系方式:池工0763-3998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0763-873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