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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

来源:www.mas.gov.cn 时间:2024-05-21 17:06:36 查阅:169

各县农业农村局、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开发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马鞍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的批复》(马政秘(2020)104号),现将《马鞍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马鞍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马鞍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前言

第一条面临形势

马鞍山位于安徽省最东部,横跨长江、接壤南京、毗邻长三角,是安徽的东大门。境内水域广阔,水库塘坝星罗密布,沟渠纵横交错,水域滩涂资源丰富,水产产业基础良好,水产养殖历史悠久。据2019年统计数据,全市养殖面积20244公顷,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8954公顷;水产品总产量11.49万吨,其中养殖产量11.1万吨;实现渔业总产值60.7亿元。随着全市养殖方式的转变和养殖规模的扩大,养殖产量和效益稳步增长,水产业对大农业和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不断提升,渔业发展前景广阔,市场开发潜力巨大。但同时,渔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步凸显,生态环境的约束限制,产业不集中、产业链不完整、品牌优势不明显等与市场新需求、生态环保新要求的矛盾逐渐加剧。

第二条编制背景

近年来,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渔业发展。2018年中央1号文件特别提出“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安徽省将发展水产业作为推动安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和切入点;《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工程”中重点强调了“渔业绿色健康养殖”;马鞍山市出台的《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将“生态水产”列入马鞍山市五大优势农产品。

为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推动行业发展,提高渔业效益。根据省农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17]110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基于全市各县区原有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均有十年以上,考虑到全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渔业发展现状以及现代渔业发展趋势和要求,本着合理布局渔业生产活动,保护渔业从业者利益的角度,在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和博望区等县区政府批准发布的规划基础上,兼顾花山区、雨山区、新区和市经开区,特编制本规划。以利于达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目的,同时协调好渔业生产与社会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一致性。

第二节编制依据

第一条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1月26日实施;

4、《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9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实施;

10、《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实施,2011年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11月1日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实施;

13、《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2009年5月1日实施;

14、《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2006年12月1日实施;

15、《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12月1日实施。

16、《安徽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2015年3月27日修订;

17、《安徽省湖泊管理条例》,2018年1月1日实施;

第二条规范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4、《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

5、《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15〕131号);

6、《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7、《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农渔发〔2010〕25号);

8、《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17〕110号);

9、《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18-2025)》

第三条技术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002年6月1日实施;

2、《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1990年3月1日实施;

3、《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2015年3月13日实施;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

5、《稻田养鱼技术规范》(sc/t1135.1—2017),2018年1月1日实施;

第三节目标任务

第一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

第二条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突出特色,优化结构,高质高效,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农民的发展总目标。到203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保持稳定,稻渔综合种养面积3万公顷,全市水产品产量达14万吨,生态健康养殖比重95%以上,年渔业总产值达80亿元。

第三条重点任务

借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水产产业创业孵化器建设,产业联盟运作,大力发展家庭渔场,不断培育壮大新型渔业经营主体,根据发展情况,适时推动组建水产产业联合体,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立示范点;基于我市生态水产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河蟹生态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开展部级示范场创建工作,重点加强水产重点基地基础设施和养殖尾水处理,继续提高健康生态养殖比重;加强品牌打造,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整合区域公共品牌,打造品牌价值链;加强水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投入品使用监管,推进“三项记录”和“一台账”管理模式,促进市场准出与准入的有效对接等质量强渔行动。按照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等要求,逐步实现健康的养殖业、合理的捕捞业、先进的加工业、活跃的流通业、新型的休闲渔业,使全市渔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四节基本原则

根据全市水域的现状、特点,按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的要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遵从以下四个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

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要将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湿地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2.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全市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要求,形成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大纲的具体要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3.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要稳定淡水池塘养殖,调减湖泊水库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4.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将规划放在区域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考虑,规划编制与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同时注意与本地区城市、交通、港口、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规划范围

本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是指马鞍山市管辖的水域滩涂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利用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水域滩涂。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地理位置

马鞍山市位于安徽省东部,长江下游长三角区。地处东经117°53'~118°52’、北纬31°24'~32°02'之间,区域内长江东西贯穿,国土面积4049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89%。东邻南京市浦口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北接滁州市全椒县,西毗合肥市巢湖(县级市),南泊芜湖市鸠江区、无为县,东南连芜湖县、宣城市宣州区。现辖当涂县、含山县、和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三县三区,国家级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马鞍山综合保税区及7个省级开发园区。共有32个镇、3个乡、13个街道办事处。

2、地质地貌

概述:属长江中下游冲积平原的芜湖-马鞍山丘陵水网平原区。江南片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平原、丘陵呈带状分布,自东向西从丘陵、岗地逐渐过渡到冲田、平原圩区、沿江洲地;江西片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西、北以低山丘陵为主,多为波状起伏的丘陵、岗地,岭北沿滁河有一狭长型圩区,中南部和沿江为长江冲积平原,地势较为平坦,并间分散着小片的低岗山地。

分述:当涂县、博望区地处长江下游的河、湖交汇地区,境内均以平原为主,当涂地势呈南北略高,渐向中间腹地姑溪河倾斜。博望北倚横山,南濒石臼湖,地势北高南低。低山有横山、青山、十里长山,台地分布在境内北部丘陵、低山区与平原的过渡地带,经流水切割,形成地势高亢和起伏不平的地貌特征。平原圩区占总面积60-65%,平均海拔8米,主要有冲积平原、冲积湖积平原和湖积平原等,地势坦荡,由粘质砂土、砂质粘土等组成。冲积平原有以下几种类型,河漫滩:主要分布在境内宁芜铁路以西沿江地区;江心洲:主要分布于境内的长江主、支叉道之间;水网圩区平原:分布于境内宁芜铁路以东,护河—石桥—黄池一线以西,南至水阳江,北达姑溪河的广大地区,沟塘率10%以上,汛期时洪水位高于地面;支流河谷平原:分布于姑溪河两岸,沟塘率小于10%,向长江微斜,坦荡无垠。冲积湖积平原:分布于丹阳湖沼平原以西,护河—石桥—黄池一线以东,为江河湖泊交汇地区,湖荡密布;湖积平原:由河滩地、湖沼、湖积圩区组成,分布于石臼湖沿岸和石臼湖、丹阳湖(南北圩)。

和县全县南北长约69公里,东西宽约18.8公里,呈南北长,东西窄,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其南部及沿江一带地势较为平坦,为长江冲积平原,沟河港汊纵横交错,水库、坑塘星罗棋布。沿江平原圩区土地面积占全县57.7%,圩田最低海拔7.3米。西北部多为波状起伏的丘陵、岗地,土地面积占全县42.3%,最高山地海拔315米(如方山)。

含山县境地形大体是西北高东南低。东南部为长江下游平原的一部分。中部和西北丘陵起伏,山丘错杂,山势大部分坡缓谷宽;山脉走向以南西北东向为主,山顶海拔高程一般在300米左右,最高峰是苍山主峰,海拔高程481米。主要山峰自北向南有:青龙山、大茅芦尖、马山、方山、黑山、苍山、大犁头尖、六宕山、太湖山、林头山等。县低山高丘面积381.7平方公里,低丘山地371.3平方公里,分别占县总面积的36.96%和35.95%。县境平原圩区属长江下游平原的一部分,为冲积平原。圩区主要分布在长江支流裕溪河水系和滁河水系两岸。牛屯河、得胜河两岸也有小片冲积平原。平原地层主要由淤泥质亚粘土和泥炭层组成。圩区内沟渠密布,土地肥沃,是县内的主要产粮区。

花山区、雨山区为主城区所在地,以平原、丘陵为主。地势东高西低,约四分之三地区海拔在50米以上,东部丘陵地区峰峦一般高在160-200米;中部为湖塘,河网交汇的平原,间有孤丘,为市郊衔接带;西部为沿江冲积阶地和河漫滩,沿长江岸边有一狭长不连续的带状岗丘。

水域类型及面积:境内复杂多样的地貌特征形成了境内水面广阔、水域类型多样的特征,有江、湖、河、塘、沟渠、水库等。据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2018年统计数据,水域总面积86795公顷,其中河流17215公顷、湖泊11245公顷、水库2216公顷,坑塘面积39834公顷,沟渠16287公顷;另有水田148507公顷,内陆滩涂3889公顷。石臼湖总面积2.1万公顷,我市境内1.1万公顷。河流:当涂县主要有姑溪河、青山河、运粮河、黄池河、扁担河等大小十几条河流,和县主要有:牛屯河、姥下河、太阳河、得胜河、石跋河(包括双桥河)、滁河、驷马新河等,它们均自西向东流入长江,还有连接牛屯河、姥下河、太阳河、得胜河的丰山新河。含山县主要有:滁河、仙踪河、得胜河、清溪河、牛屯河、裕溪河。博望区主要有:纪村河、花津河、薛丹撇洪渠、野风港河、丹阳新河、姑溪河、新博新河、运粮河等,市区内有流入江苏境内的东方红水系和双板水系河流。水库:当涂县有红旗、雪坳、季北、丁坝、东方红、太白6座小型水库;和县有中小型水库76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4座,小二型水库60座;含山县有水库64座,其中中型4座、小(一)型8座,小(二)型52座;博望有水库16座,均为小(二)型水库;花山区水库8座;除部分作为饮用水源外,水库基本以灌溉为主,兼有旅游、水产养殖等功能。

第二条自然气候条件

1、水文条件

境内河流众多,每条河流水文变化有差异。大型湖泊石臼湖系古丹阳湖解体演变而成,位于境内东南隅,与江苏高淳、溧水以湖心中流河的中心线为界,西南属当涂县,东北属博望区和高淳区、溧水区。水位12米时,湖面263平方公里,容积17亿立方米。湖区最高水位12.41米,最低水位5.08米。长江年平均流量28400m3/s,最高水位9.56米,最低水位-0.12米;姑溪河、青山河等水阳江水系河流年平均径流量107.4亿m3,滁河年平均径流量16.49亿m3。

2、水质条件

全市水域水质总体状况较好。江东地区沿河湖圩区,均属冲积、湖积地层,地下水资源丰富。丘陵、低山山麓也有大量地下水,一般富水性变化10—100吨/日之间,多为碳酸水,矿化度小于1克/升,水质良好。境内的河湖泊未受污染,理化性质稳定,水体ph值一般呈中性,溶氧高,水色透明。这些水质为发展水产养殖业提供了较好的水源。圩区池塘沟渠由于常年水产养殖自身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城镇村生活污水排放等,造成部分水体富营养化程度提高,一般呈中营养化状态。水库全年水质基本保持在三类水,优于境内河流水水质。ph值比较稳定,变化范围在6.5~8.0,适宜开展水产养殖。水体溶解氧含量在7.0—10.0mg/l之间,溶氧状况及ph值符合渔业水质标准要求,夏季各水域溶氧和ph值变化幅度较大,春秋季变幅小,而冬季最稳定。在自然环境下水库、河流溶解氧呈现出季节性变化和空间性变化。春末夏初季节(4—5月份)由于气候已逐渐转暖,水温较高,光照强度逐渐增强,日照时间也不断延长,再加上冬季积累的无机养分,利于浮游植物大量繁殖;而且由于动物数量的增长总是滞后于植物,水中动物相对数量较少,耗氧量较少,水中溶解氧会有大幅度增加。在空间上,水体表面浮游植物数量多,光合作用强,释放的氧多,所以表层溶解氧含量较高。随着深度的增加,光照越来越弱,富氧作用溶解的氧与耗氧作用消耗的氧的比值越来越小,水体中含氧量会越来越低。

主要水域化学需氧量范围在15mg/l~40mg/l之间,水库化学需氧量一般较低,河流尤其是下游化学需氧量较上游高。氮、磷对水产养殖生物来说是重要的营养物质,是决定养殖规模和密度的重要参数,含盐量总体适宜进行水产养殖,nh3-n、no?-n、总铁、总磷均符合相关养殖标准要求。水中含有丰富的ca+、mg*、k+、cl,汞、铜、锌、铬、h2s、苯等有毒物质含量低于渔业水质标准。这些指标说明水域利于水生生物的生长和鱼类资源的繁衍增殖。

3、气候条件

马鞍山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季风明显,无霜期长等气候特点。冬夏季长,春秋季短。冬夏温差较显著。冬季受西伯利亚高压气团影响,盛行北风和西北风;夏季受太平洋副高压气团影响,盛行东风和东南风。

马鞍山地处中纬度,日照季节性变化较显著。一年中夏季长约14小时,冬季约10小时,年平均日照时数2105.9小时,日照百分率为48%,年平均辐射总量为118.4千卡/m²,高于皖南山区(105—1104千卡/m²),低于淮北(120—130千卡/m²),年平均气温15.70℃,极端最低气温平均值为-8.30℃,极端最高气温平均值为36.70℃。年平均气温受地貌影响等已轻度变化,从西南部向东北部递减,即东北部低山、丘陵较西南部圩区平原年平均气温低0.40℃左右。年平均无霜期为233天。年平均降水量为1087.6毫米,水量较为充沛,最多年1652.4毫米(1987年),最少年470.9毫米(1978年)。降水不稳定性十分明显,年内降水量各季分配不均,夏季最多,春季次之,秋季再次之,冬季最少。全市降水量呈南多北少趋势,南部年平均降水量达1170毫米,北部为1020毫米,年均蒸发量1458.7毫米,一年中7月蒸发量最大,平均203.4毫米;1月最少,平均52.5毫米。平均相对湿度79%,年均绝对湿度16.3百帕。

上述气候条件非常适宜于众多水生动物的繁殖、生长。充足的阳光,较高的太阳辐射,较长的无霜期,使常年水温在10-350℃之间,全年适宜鱼类生长的时间约有8个月。常规水产品种、名特优水产品种、甚至是一些热带品种都能够在境内进行养殖,为多样化、多品种养殖创造了有利条件。

4、自然灾害条件

马鞍山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南北冷暖气团交汇接触频繁,又受东南台风登陆影响,雨量丰沛而集中。区域内长江东西贯穿,南北有通江河道多条,外受长江洪水威胁,内遭暴雨山洪袭击,历史上洪涝频繁。据统计,建国以来,发生洪涝灾害14次,其中产生较大灾害的年份有:1954、1956、1962、1964、1969、1975、1983、1991、1995、1996、1998、1999、2016、2020等

年份。

第三条水生生物资源情况

1、浮游植物

浮游植物50多种,水体叶绿素含量0.6-1.9mg/l,藻类数量2.4万个/m³。主要有鱼腥藻、螺旋藻、节旋藻、席藻、蓝球藻、念珠藻、金藻、鱼鳞藻、小球藻等。

2、浮游动物

浮游动物60多种,浮游动物密度1-9个/l,生物量5-198g/m³。主要有轮虫、枝角类、桡足类,常见多肢轮虫、象鼻蚤属、大剑水蚤、真剑水蚤等。

3、底栖生物

底栖生物共20种,常见有中国圆田螺、河蚬、水蚯蚓、青虾、克氏原螯虾水蜈蚣等。底栖动物密度157-918个/m3。生物量0.004-0.001mg/l。

4、水生维管束植物

由于区域内许多河道与长江相通,水质较好,有利于水生植物生长,对渔业生产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目前分布较多的水生植物有10余种。常见有芦苇、席草、水浮莲、莲、马莱眼子菜、道草、金鱼藻、聚草、芜萍、凤眼莲、水花生、苦草等。

5、渔业资源

水产资源丰富,品种有60余种,鲤科鱼类为最多,常见的鱼类有:鲢、鳙、青鱼、草鱼、鳊鱼、鲤鱼、鲫鱼、鳜鱼、黄鳝、泥鳅、黄颡鱼;珍稀水产品种有刀蛴、河豚、长吻施、中华鲟、胭脂鱼、舌鳞等。甲壳动物和软体动物有:河蟹、青虾、小龙虾、田螺、螺蛳、蚌等。爬行类有龟鳖。近些年来还引进了如黑尾鲌、湘云鲫、斑点叉尾回、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淡水白鲳等数十个品种进行养殖。

渔业资源变动趋势:部分县区由于行政区划调整、以及城市建设扩容的影响,一些养殖水面被征用开发,使得可养水面一定程度的缩减,对于我市水产养殖业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第四条水域环境状况

我市属北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区,冬季寒冷干燥,夏季暖热多雨,光、温、水条件较好,除部分水体外,大部分水体适于渔业生产,水体的理化性状较好,营养盐类十分丰富。

1.水温:境内各水域水温差异不大,据有关资料显示6月至8月份水温一般在26-29℃,4-11月份水温都在14℃以上。

2.透明度: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养殖业发展缓慢,加之工矿企业较少,池塘水库沟河胡泊水质十分清新,透明度大都在40-80cm,随着人工养殖业的开展,上世纪80、90年代水质较以前趋富营养化,透明度明显低于从前,一般在30cm-50cm。随着近年来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加上近两年环保整改,水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3.水色:水体一般冬季水色清淡,夏季多数水色淡绿,部分淡黄色。

4.溶氧和ph值:境内的各类已养水域溶氧状况及ph值符合渔业水质标准要求。夏季各水域溶氧和ph值变化幅度较大,春秋季变幅小,而冬季稳定。

第五条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鱼类最大承载量是一个动态概念,是由水体的饵料生物量决定的。可通过对现有渔业生产模式进行适度调整以及人工措施,恢复沿岸浅水区沉水植物,增加沉水植物的覆盖率,同时采取增进黄颡鱼、鲌和鳜等土著名贵鱼类的自然增殖和适度人工放流等措施,可适度增加水域承载力。

总体来说,水体鱼产潜力(承载力)有70%-80%转化为鱼产量,剩余的20%-30%和补充的投放量成为来年的鱼产量,这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如果排除人为干扰因素,随着水体质量的改善,鱼产潜力不会明显增加,但是鱼类多样性会有所加强,渔业产值也会有一定提升。

我市地处长江沿岸,一般在不破坏流域生态平衡前提下,总体来看,水资源相对丰富,属于土地资源、水资源较为富足的地域。发展水产养殖特别是采用以“种草、投螺、稀放、配养、调水”为核心的河蟹生态养殖技术和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的情况下,不会对水体造成污染,在不影响水质条件的前提下,兼顾渔业效益。

禁止养殖区的河流、水库,适度自然增殖放流滤食性鱼类、草食性鱼类和食用有机碎屑鱼类等,最大承载力不超过20kg/亩。在不进行投喂人工饲料的前提下,做到“以鱼养水”,逐步提高水质质量,同时提高天然捕捞产量。

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1、养殖区域分布

目前,全市养殖主要分布在沿河、沿湖河平原圩区,当涂县主要在大公圩、南北圩、湖阳圩;博望区主要在沿石臼湖地区;和县主要在功桥、姥桥、白桥、石杨、善厚、乌江;含山县主要以沿牛屯河以及半湖圩、都胜圩、大家圩、义城圩、仙房圩为主要养殖区。

2、养殖品种

主要养殖品种有河蟹、小龙虾、青虾、草鱼、鲢鱼、鳙鱼、青鱼、鳊鱼、黄颡鱼、甲鱼等,随着渔业结构的调整,养殖品种的优化,近几年全市名优水产品养殖迅速发展,产量效益均有大幅度提高,青虾、小龙虾、鳖、鳜鱼等名特优水产品比重达到56%。

3、养殖产量

2019年全市水产品养殖产量11.1万吨,按水产品种类分,鱼类产量5.71万吨,虾类2.4万吨,河蟹2.01万吨,其它水产品产量0.98万吨。

4、养殖类型及面积

全市2019年池塘养殖面积13880公顷、水库养殖面积1592公顷、湖泊养殖面积644公顷、河沟养殖面积3859公顷,另外:稻田养殖面积18954公顷。

水产养殖方式以池塘、河沟、稻田养殖为主,全市以“种草、投螺、稀放、配养、调水”为核心的河蟹生态养殖技术模式得到普遍推广,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示范推广面积1.4万公顷,水产经济发展和水域环境保护得到了协调发展。

5、产值效益

据统计,2019年渔业总产值为60.7亿元。养殖效益普遍较好,成为农业的支柱产业、高效产业,特色河蟹养殖平均亩效益4000元以上、稻田养殖平均亩效益2000元以上。

6、水域滩涂开发比例

2018年全市水域滩涂总面积90684公顷,目前养殖水面20244公顷,水域滩涂利用率为33.36%。全市水田面积148506公顷,目前稻田养殖18954公顷,水田利用水平为12.76%。

第二条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马鞍山地处安徽东部,横跨长江、接壤南京和芜湖,位居长三角经济圈和皖江城市带交汇处,是安徽省重要的沿江沿边、东向发展的桥头堡,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沿阵地,发展水产具有水域资源优势和得天独厚的地缘条件。全域环境优良、无污染,天然饵料丰富,气候温暖湿润、水资源充沛,为水产动物提供了适宜的生活环境,是良好的养殖场所。水产品种多、品质优,鲶、鳜、鳢、鲷、鳊、黄颡鱼、黄鳝、鳅、刀鳞等是江河中的主要经济鱼类,为本土名特优鱼类的发展提供了种质来源和基础。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现代都市农业的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渔业经济的发展方向。重点是将渔业资源利用与保护和生态环境并重,确立“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水”的新理念,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一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抓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推广生态养殖模式。二是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做好境内种质资源保护,进一步完善水产良种繁育体系。三是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从苗种、饲料、药物、水质、运输加工等多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四是突出特色品牌打造,注重品牌塑造与宣传,提升产品附加值。

第三条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马鞍山市水面资源丰富,水产养殖业历史悠久。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渔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渔业发展体制,这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市场发展潜力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流通系统产业建设和消费意识的结构性变化,水产品的主要消费市场逐年扩展,消费者需求开始向新鲜的冷冻食品转变。加之城市消费形态由家庭食用转向外出就餐,以及政府政策上扩大需求的方针,近年来水产品的人均消费持续增长,水产市场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2、发展趋势

随着全国拆除网箱、围栏的工作开展,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水库放牧式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将成为水产养殖的主流。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等设施化养殖将逐步成为渔业发展新趋势。

3、养殖水域滩涂需求

随着健康养殖的大力推广应用,水产养殖业发展对养殖水域滩涂需求量呈稳中有增的态势。在稳定现有池塘养殖水域的基础上,适度增加设施养殖规模,较大幅度增加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将会保障优质安全水产品的有效供给。

第八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以发展绿色、生态健康渔业和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实施大水面增殖放流,加强渔业资源养护,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天然渔业资源;强化技术创新,发展绿色高效模式;推进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打造地域品牌,提升水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水产品安全。以此进一步促进渔业增效、渔农民增收,努力使渔业成为农业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功能区划概述

第一条功能区划分方法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对基本功能区划分提出的刚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如下方法划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1、禁止养殖区

(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开展水产养殖。

(2)禁止在港口、航道、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2、限制养殖区

(1)限制在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限制养殖区。

3、养殖区

包括池塘养殖区、其它养殖区。池塘养殖区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区和工厂化设施养殖区;其它养殖区包括河沟养殖区、稻田综合种养区和水库养殖区。

第二条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和保护重点

1、规范养殖秩序

在禁止养殖区加强执法监管,限期搬迁或清退禁止养殖区内的养殖企业。对限制养殖区内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限期关停。

2、推进养殖标准化

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完善养殖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养殖尾水处理能力。建立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根据养殖环境容量,调整和优化养殖模式,提高水域滩涂利用效率。

3、发展生态养殖

河蟹养殖区全面采用“种草、投螺、稀放、配养、调水”生态养殖技术;在宜稻宜渔区域建立稻虾、稻鱼、稻鳖等稻渔综合种养模式。逐步构建基于生态系统平衡的生态养殖系统,充分发挥稻、渔碳汇功能、有效实现低碳生态养殖。

第十节禁止养殖区

第一条禁止养殖区类型、数量、位置

1、石臼湖:该区域范围为我市境内石臼湖水域,属安徽省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0667万公顷。

2、重要河流:长江干流及重要通江支流,面积31183公顷。

3、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河流型区域范围为自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水库型区域范围为水库水域范围。含山县有7座,分别为环峰塘水库、和平水库、长山水库、关山口水库、二郎庙水库、丰收水库、林芝沟水库。和县有夹山关水库。花山区有东方红水库。博望区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库。

4、公共设施安全区域:港口、航道、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水域滩涂区域。

第二条禁止养殖区管理措施

禁止养殖区内禁止从事网箱、围栏网养殖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活动。严格执法,清理整治侵占天然河道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的非法养殖行为。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可以实施人工增殖放流和天然捕捞。

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

第一条限制养殖区类型、数量、位置

1、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2、特定区域:大渔滩、双潭湖(含夹河)省级重要湿地及非禁止养殖的其它自然保护地;小黄洲。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限制养殖区。

第二条限制养殖区管理措施

限制养区内严格控制水产养殖总量,在限制养区内从养殖活动的,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限制养殖区内允许采用生态养殖技术方法,发展循环水养殖、立体生态养殖、以渔净水的增殖放养和以休闲、观光、体验为主的休闲渔业。新建大型休闲观光项目和设施渔业项目需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二节 养殖区

养殖区主要分为四类。一是一直以来用于水产养殖的传统性池塘养殖水域,11009公顷;二是适宜发展渔业养殖的河沟养殖水域(如当涂县大公圩内河沟水域等),9586公顷;三是宜稻宜渔的稻田综合种养区域(我市未来水产增长空间),49090公顷。四是作为非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库。

第一条养殖区类型、数量、位置

1、区域范围

当涂县:

该县11个乡镇(包括年陡镇)的除禁养区和限养区外的所有河沟、池塘和宜渔稻田。水面9300公顷,占该县总水面39%,已养水面90%。该区域范围是当涂县主要养殖区域。养殖产占全县的90%以上。该区域主要养殖河蟹及其它名特优水产品。

基本养殖功能划分如下:

(1)池塘养殖区:主要指石桥镇商品鱼基地,面积167公顷;湖阳镇商品鱼基地,面积233公顷;塘南水产科技示范园,面积约67公顷;区域内其他的精养鱼池。总面积1000公顷,是当涂县极为重要的水产品生产基地,主养品种为鲢、鳙、草、鳊等常规品种以及部分名特优品种,近年来逐步改为河蟹养殖。

(2)河沟养殖区:本区域内所指河沟一般呈弯曲、不规则狭长形,宽窄深浅不一,具缓流水特性,交错在农田之间,主要集中在大公圩地区,总面积8333公顷,其独特的水体特点赋予了该区域成为全国闻名的河蟹生态养殖特色区域。

(3)稻田综合种养区:主要指南北圩、大公圩、湖阳圩等平原地带宜渔稻田生产区,通过实施稻渔综合种养将水稻生产与水产养殖相结合。这一区域广大,其中宜于实施稻田综合种养区域面积2万公顷。

和县(含郑蒲港新区):

(1)池塘养殖区:主要分布在历阳、石杨、善厚、香泉、功桥、西埠、乌江、姥桥、白桥九个镇,拥有水面6000公顷。主要养殖品种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鳊鱼等,是该县水产养殖的重要组成部分。

(2)河沟养殖区:是指河、沟汇合处天然形成的低洼区域,一般不适宜种植庄稼,经人工简单整合后,可用于水产养殖。主要包括七成圩167公顷,杨顺圩213公顷,青龙湖247公顷,以及牛王湖、金鸡湖等约93公顷,共计720公顷,适宜开展水产生态养殖,可从事河蟹、小龙虾、青虾、鱼类的主养或混养。

(3)稻田综合种养区:该区域约有宜稻宜渔稻田2.4万公顷,分布在区域内所有乡镇,主要区域在沿滁河一线的善厚镇、石杨镇。大力发展稻田养鱼、养虾、养鳖等,不仅可扩大养殖面积,提高水产品产量,而且可形成一定规模优势,发展生态种养业,实现“三产融合”,促进渔业向更高层次迈进,对增加农民收入和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含山县:

(1)池塘养殖区:池塘养殖区包括含山县内所有池塘可养水域。含山县境内各乡镇均有涉及,养殖面积3000公顷。

(2)河沟养殖区:河沟养殖区包括天然河流以外的河沟,分布在大部分乡镇,养殖面积533公顷。

(3)稻田综合种养区:稻渔综合种养包括沿滁河南岸圩区和其它水资源丰富的乡镇中的宜稻宜渔水田。主要集中在仙踪镇、昭关镇、陶厂镇、铜闸镇、运漕镇、林头镇,规划种养面积3667公顷。

(4)水库养殖区:含山县非饮用水水源地水库57座。

博望区:

(1)池塘养殖区:新市镇的军民圩667公顷,小农场圩67公顷,该区块为池塘养殖区。

(2)稻田综合种养区:博望东、西新圩、上圩,面积1300公顷;丹阳镇的八卦村部南133公顷。

(3)水库养殖区:金家岱、菖蒲塘、坨陇、太平、金家、百峰、石窑头水库7座。

花山区:

(1)池塘养殖区:分散分布,102公顷。

(2)水库养殖区:杨树庵、大兴塘、殷坳、仙人坝、杨清、大坳、庙子蚬水库7座。

雨山区:主要为池塘养殖区,分散分布,173公顷。

第二条养殖区管理措施

本区域内重点要搞好水域环境养护,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突出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将该区域建成河蟹生态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不同类型的现代渔业标准化示范区,所有水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

(1)完善水产养殖证制度。规范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完善以核发养殖证为核心的水产养殖证制度,完善水域滩涂使用审批,探索构建水域滩涂使用权交易制度,切实保护农渔民利用水域滩涂发展水产养殖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从事水产养殖的积极性。

(2)着力发展健康养殖。大力发展生态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实行以“种草、投螺、稀放、配养、调水”为核心的河蟹生态养殖技术和稻虾、稻鳖、稻鱼等综合种养模式,发挥水生生物的生态净化功能,加强养殖尾水处理,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健全养殖生产“三项记录”和“投入品一台账”制度、产品可追溯制度和养殖业主质量保证承诺制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3)加快渔业科技进步。强化渔业科技创新,通过产学研合作和技术示范推广,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模式,积极推广和应用稻田综合种养技术、河蟹生态养殖技术、80:20池塘高效养殖技术、水产品健康生态养殖技术,不断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和养殖经济效益。

(4)加强水域环境控制。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利用水体承载力;禁止珍珠蚌养殖,防止因过度施肥导致水环境污染;逐步减少冰鲜鱼投喂,大力推广安全配合饲料;规范使用药物,限制使用抗生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养殖排放水符合相关规定,防止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按照《稻田养鱼技术规范》(sc/t1135.1—2017)要求,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稻田开挖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0%。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建立规划执行和实施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渔业)、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文旅、财政等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行政、监督和协调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对水产养殖业在政策、资金、用地、用水等方面给予扶持。农业农村部门是规划的实施单位,要牵头组织力量对规划实施进行调查研究和跟踪督查。

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

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监管责任以县区为主,实行片区管理。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主,充分调动和整合其它基层力量,加强渔政执法,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重奖举报人,充分调动当地群众参与管渔、护渔积极性。严禁乡镇自用船只等社会船只非法捕捞作业,维护正常的渔业秩序。结合河湖长制管理,对禁止养殖区的河湖加强监督巡查。

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

一是加强污染防控。在进行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同时,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农牧业和渔业生产自身对水资源的污染,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对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规模化改造,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使用高效、安全、环保型饲料,推广池塘内循环养殖技术,加强养殖尾水处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二是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监测。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区域内主要水域监测点的监测,同时开展渔业水质及排放污水抽样检查,结合水文气候等资料统筹分析归纳,形成养殖水域水环境监测报告,并提出水质管理与调控对策,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对限制养殖区水质的跟踪检测,做好预报预警,一旦发现水质情况发生恶化,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减缓或治理。

第十六节其他保障措施

第一条加强宣传教育

对养殖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质量意识,依法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普及水产品食用营养知识和安全知识,正确引导水产品健康消费,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强化基层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组建水产技术推广专家服务组,发挥“骨干人才”和专家服务组的领军作用。

第二条强化安全预警

按照“预防与善后并重”原则,加强水产品生产风险控制,建立并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预案。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及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评估,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严格执行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迟报。加强舆情监测,发挥科研、推广、市场和行业协会等方面的作用,及时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尽量将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一旦事件发生,要立即启动预案,快速应对,密切配合,科学处置,妥善解决。

第三条深化基层改革

深化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一是要将职能细化成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到机构和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定责。二是要完善机构设置,逐步建立五有(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的基层技术推广机构。三是要理顺管理体制,全面推行“服务在乡、管理在县、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加强政策扶持

一是提高政府资金扶持力度,规范公益性、基础性、示范性项目和政策性产业引导扶持奖励等。推广政策性渔业保险,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培训,扶持农渔民发展渔业生产等,以引导养殖向规范化、标准化、环保化发展。二是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对龙头企业的银行贷款给予低息或贴息优惠,通过多种渠道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渔业生产加工大企业、集团和城市工商资本。三是宽松融资政策,通过贷款贴息、建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等方式,降低贷款风险。

第五条加强信息建设

建设完善主养区渔业及服务信息体系。除建设水产交易市场电子商务系统外,建设与地区各监测部门信息及网站联通的联网支持体系,及时传达及发布相关养殖、病害、销售方面的信息。要通过建设渔业生产科普培训网络平台,对渔业从业人员进行科学技术普及教育。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节关于规划效力

本规划一经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须严格执行。

第十八节关于规划图件

规划图件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表: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一级二级三级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1禁止养

殖区

1-1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1-2石臼湖自然保护区
1-3长江及重要通江支流
1-4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
1-5港口、航道、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养殖区
2限制养

殖区

2-1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2.2大渔滩、双潭湖(含夹河)等省级重要湿地
2-3非禁止养殖的其它自然保护地
2-4花山区小黄洲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限制养殖区
3养殖区3-1淡水养殖区3-2-1各县区池塘养殖区
3-2-2各县区河沟养殖区
3-2-3各县区稻田综合种养养殖区
3-2-4和县内圩荒滩养殖区
3-2-5非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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