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美丽办〔2024〕44号),经研究决定,拟推荐金华市公安局等5个单位为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马剑平等7位同志为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至3月1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反映公示对象在美丽浙江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电话,提倡实名举报。联系电话:0579-82495513。
一、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
金华市公安局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二、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马剑平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
石 永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
王建中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叶玉龙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刚露 金华市兰溪市香溪镇党委书记
胡海珍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队长
吴智斌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党组成员、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附件: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事迹简介.docx
市美丽金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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