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乌鲁木齐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序言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乌昌地区构建新疆经济发展核心增长极的关键时期。根据乌昌党委第四次会议精神编制的《乌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面实施乌昌经济一体化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指导乌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其它各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2004年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为充分发挥乌昌地区在全疆及天山北坡经济带的龙头作用,增强乌昌地区的整体实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强强联合、加快发展,带动全疆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在不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前提下,加快乌昌经济一体化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年来,在乌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规划统一、财政统一、市场统一”的基本原则和“三步走”的推进战略,乌昌经济一体化取得了积极进展。
“十五”时期,乌昌两地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各项目标全面实现。“十五”末,预计乌昌地区生产总值819亿元,占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的31.5%,年均增长12.2%,高出自治区2.6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万元 ;地方财政收入70亿元,年均增长16%;五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1109亿元,年均增长1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5亿元,年均增长12.5%;进出口贸易总额40.8亿美元,年均增长2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900元,年均增长8.8%,为“十一五”时期乌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面对新的历史挑战和新的战略机遇,当前乌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结构不够合理,经济整体水平和增长质量不高,体制障碍依然存在,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仍很脆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等等,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章“十一五”指导思想、发展方针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发展方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全疆最大的制造业中心和我国西部重要的现代化国际商贸中心的战略定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富民强区为根本,坚持新型工业化与现代服务业并举、扩大对外开放与拉动内需并举,全面推进乌昌经济一体化战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乌昌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努力构建经济繁荣、社会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秩序稳定的和谐乌昌。
——率先发展。充分发挥乌昌地区的区位、市场、资源、交通、基础等优势,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奠定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率先在全疆实现现代化的基础。
——创新发展。加快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在人才开发、资金筹措、资源转换、结构调整等方面创新思路和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大环境,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力的大发展。
——统筹发展。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体现公平,突出和谐,实现共同繁荣。
二、总体发展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任务”,实现“两个重大突破”,实施“四大战略”,提升“六个水平”,把乌昌地区建设成为全疆最大的制造业基地、全疆最重要的出口加工和外贸基地、全疆最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全疆最重要的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基地、全疆最大的城市集群和最具吸引力的人居生态区,成为新疆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级,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一个中心任务:全面推进乌昌经济一体化。
——两个重大突破:充分发挥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优势支柱工业,努力实现工业经济发展有重大突破。
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东联西出、西来东去,加快向西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构建我国向西开放物流大通道,努力实现外向型经济有重大突破。
——四大战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着力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工业经济综合竞争力,增强工业对乌昌地区经济的支撑作用。
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重点推进与中西亚、东欧及俄罗斯等国的经贸合作,大力引进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加快对内、对外的开放。
实施科教人才兴区战略,大力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六个水平:着力提升乌昌地区新型工业化水平、城市化水平、农业产业化水平、科技教育水平、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三、总体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实现乌昌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社会更加和谐进步。到2010年,乌昌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3万元,比2005年翻一番;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3%;五年累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0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年均增加100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年均增加400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力争“十一五”末把乌昌地区建成全疆最大的制造业中心和我国西部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到2015年在全疆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到2020年在全疆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
第二章全面推进乌昌经济一体化
乌昌经济一体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新模式、新机制。其实质是通过融合发展,实现乌鲁木齐和昌吉、兵团与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打造规模经济,增强乌昌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区域竞争力。乌昌经济一体化要按照提高乌昌地区整体效益和促进乌昌地区共同繁荣的战略要求,统一产业布局,实现市场一体化、政策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基础设施和信息一体化及生态环境的一体化。
一、坚持规划统一、财政统一、市场统一
坚持规划统一。破除行政地域和本位主义的观念,统筹考虑资源、环境和产业布局,统一乌昌地区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等重大规划,统一工业、物流、旅游、水利、交通等专项规划,凝聚区域经济发展合力,实现统筹规划和互动协调,使乌昌地区的比较优势和特殊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坚持财政统一。树立融合发展和实现双赢的观念,建立健全乌昌财政管理机制,提高财政的统一协调能力,发挥财政集中的优势和效益,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助推一体化进程。
坚持市场统一。打破行政壁垒和区域分割,努力消除体制性障碍,构建统一的政策体系和市场服务体系,推进乌昌地区政策、产业、市场等全方位对接,形成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优势资源和生产要素的良性互动。
二、坚持实施“三步走”战略
第一步,以米东新区为突破口,依托米东新区丰富的土地资源和中石化产业基地优势,抓好米东新区建设与发展。加大对米东新区的政策倾斜和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米东新区石化工业园的规划建设步伐,积累经验带动乌昌经济一体化的整体推进。
第二步,积极推动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区外建园。充分利用乌鲁木齐两个国家级开发区的体制和政策优势,跳出园区求发展,加快高新区北区、北庭分园和经济开发区二期、三期建设,以两个国家级开发区的跨越发展带动乌昌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步,依托以八钢为核心的头屯河工业区和昌吉市工业带,构建昌河新区,促进昌吉市和头屯河区融合发展,推动乌昌地区制造业的大发展。
力争到“十一五”末,米东新区、昌河新区以石油化工和冶金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两大工业新城初步形成,两个国家级开发区成为全疆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核心集聚区。
三、优化产业发展和布局
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增强整体竞争力为目标,优化一产、强化二产、提升三产。大力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明显、市场需求和扩张潜力大、关联效应强和带动作用大、资源支撑能力强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大力发展石油化工、冶金、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机械、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建材、家具制造“十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旅游业、信息中介服务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畜产业。积极打造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柱,现代农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支撑体系,逐步形成二、三、一的产业发展格局。
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提高乌昌地区整体实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共同繁荣为目标,坚持产业发展空间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有机联系,优化配置资源,引导优势产业向重点区域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中心城市重点增强区域增长极核作用,推动传统产业向周边地区有梯度、有层次转移,逐步形成轴线梯度扩散、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分布带,实现乌昌地区产业联动、集聚发展。
力争到“十一五”末,使乌昌地区成为自治区石油天然气基地、重化工业基地、绿色食品基地、轻工纺织基地、高新技术基地“五大工业基地”的核心发展区,成为自治区向西开放的现代物流中心,成为自治区发展现代农业的示范引领区。
工业依托发展基础和资源优势,乌鲁木齐市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都市工业、外向型出口加工业,昌吉州重点发展能源工业和特色加工业,全力打造乌昌地区“三大工业板块”,构建“两大工业走廊”。“三大板块”是,以乌鲁木齐两个国家级开发区为依托的高新技术产业板块,以米东新区为基础的石化煤化工业板块,以昌河新区为龙头的冶金工业板块。“两大工业走廊”是,以米东新区—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为重点的东线能源工业走廊,以昌吉市—五家渠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为支撑的西线加工工业走廊。
服务业以乌鲁木齐市为现代服务业核心发展区,打造国际商贸城和旅游名城,积极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科技服务、会展等生产型服务业,以及旅游、房地产、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和餐饮等消费性服务业;以米东新区、昌河新区为副中心,重点发展生产型服务业,为两个工业基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其它县(市)、城镇发展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服务业。
农业以昌吉州、兵团团场为重点,全力打造农业“六大”生产基地,即以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为主的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制种基地;以昌吉市、五家渠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为主的高产优质棉基地、葡萄基地、番茄基地;以乌鲁木齐县、昌吉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达坂城区为主的畜产业基地。城市近郊主要发展都市农业,建设都市农业精品区。
第三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快速发展。
一、加快农业产业化
立足资源,发挥比较优势,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出口创汇农业和生态安全农业,做大做强畜牧业。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推进农牧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培育壮大粮食、棉花、加工番茄、酿酒葡萄、制种等优势产业带、产业区,巩固壮大以奶源基地和优质牛羊猪家禽为重点的畜牧业。力争到2010年乌昌地区粮经比例调整为3:7,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达到60%,奠定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
加大对农牧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扶持机制,做优、做强龙头企业,推进以粮棉油、番茄、葡萄、乳、肉、禽、蔬菜等为重点的优势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以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培育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扶持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的集农资供应、产品营销、农牧业技术推广等服务为一体的企业集团,实现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
二、努力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引导支持农民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二、三产业,拓展非农收入来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农牧民培训基地,加大对农牧民培训力度,通过“科技之冬”和“阳光工程”,提高农牧民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劳务收入。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切实维护农牧民利益。
三、深化农村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农村经济政策,深化农用地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土地流转和草地承包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乡镇机构、乡村财政管理体制等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面消除“空壳村”。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四、推进农村公共设施建设
以改善农村发展条件为重点,大力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点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增加路网密度,提高公路等级,实现乡通村道路硬化;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灌溉面积,提高农田旱涝保收能力;加强草场保护工程及饲草料基地建设,增强抵御灾害能力;加强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防治人畜共患疾病。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积极开展乡村街道整治,重点推进乡(镇)村改水、改厕、改灶、改造住房和垃圾、污水、污染物处理等,改善乡村面貌。力争到2010年,把乌鲁木齐县、玛纳斯县、芳草湖农场建成全疆新农村的示范县(农场),建成10—20个示范乡和一批对全疆有引领作用的示范村。
第四章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乌昌经济一体化的实质是乌昌工业化。充分发挥乌昌地区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加大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产业力度,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制造业,积极营造超常规的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工业经济高速度、高效益、突破性发展。力争到2010年,乌昌地区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40%以上。
一、做大做强支柱工业
大力发展石油、天然气化工工业。依托新疆油气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延伸石油天然气产业链,推动乌昌地区石油天然气产业结构升级和跨越式发展。着力发展大芳烃及其下游产品,大化肥、甲醇为主的天然气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和石油天然气化工下游产品等四大系列产品。重点建设100万吨大芳烃及其下游深加工项目、化肥、差别化树脂、油气管道等项目。力争到2010年,实现石化工业增加值170亿元以上,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
着力提升钢铁工业。充分利用两种资源,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产业升级,开发高附加值钢材及制品,发展现代钢铁工业。重点实施年产500万吨钢改造扩能工程,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
积极发展机电工业。依托机电产业基础,强化技术创新,着力研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大力开发油田生产用节能变频控制设备、抽油机智能控制系统等产品。重点发展大型超高压、大容量节能、环保变电设备,各类长距离大截面高电压直流输电线等新产品,新型、高效和节能电控装置,新型农业机械及特色农产品深加工设备等。实现机电产业的快速发展,打造我国乃至世界电工装备著名企业,力争到2010年机电工业产值达到100-120亿元。
发展壮大煤化工业。加快发展以阜康重化工园、准东北塔山煤电和煤化工为重点的煤—电—铝(铜、锌、镍)、煤—电—化工等产业,形成煤电、煤焦化、煤化工等多产业一体化发展体系,实现煤炭加工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坚持城乡电力统一规划、电源电网协调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以大型机组为主的煤电建设,发展玛纳斯河和呼图壁河水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依托乌昌地区科技资源优势,加大扶持力度,重点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电子信息“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培育以电子铝箔、单晶硅为主导的新材料工业,以太阳能、大型风力发电为主的高效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工业,以胚胎生物工程技术、现代维药为重点的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工业,以移动通讯终端制造、集成电路等为主的电子信息工业。重点建设年产1.2万吨高压电子铝箔、100兆瓦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等项目,创建我国最大的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力争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占乌昌地区工业经济总量的10%以上。
三、振兴传统优势工业
加快纺织、建材、食品、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改造,淘汰消耗高、污染大、技术工艺落后的设备,实现传统产业新型化、规模化。支持引导建材业向环保节能产品方向发展,重点实施100万平方米钢塑复合管等项目。加快发展食品、服装、包装、印刷、工艺美术及旅游产品等都市型工业,扩大规模,创建品牌,迅速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发展高附加值的特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巩固壮大棉纺、粮油、饲料、番茄、酿酒、乳肉制品等加工业,大力发展亚麻、鹰嘴豆、红花、菌草、大蒜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强化农产品加工出口在自治区的领先地位。
四、加快工业园区建设
按照“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要求,坚持统筹规划、突出优势、提高效益、园区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园区产业分工与循环链接,避免产业同构和无序竞争,促进各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集约化发展,增强乌昌工业整体竞争力。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分步实施、滚动开发,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功能,创新管理体制,努力打造产业聚集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工业园区。力争到2010年,园区工业占乌昌地区工业经济总量的80%以上。
五、培育壮大优势企业集团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准入限制,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为乌昌地区工业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界限,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以资产为纽带对企业进行改组改制改造和优化整合,有效提高产业聚集度和竞争力。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鼓励优势企业技术创新,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品牌产品。力争到2010年,乌昌地区形成3个年销售收入在100亿元以上、5个年销售收入在50亿元以上、20个年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大企业、大集团,5—10个在国内外知名的品牌产品。
第五章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适应产业经济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中介各类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壮大旅游等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消费性服务业水平,促进服务业与工农业的配套、融合,增强乌昌地区的产业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
一、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充分发挥乌昌地区区位、交通枢纽和产业优势,加快立体交通体系建设,强化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配套和功能分工,构建快速便捷、货畅其流的运输支撑体系及物流基础平台。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分拨中心,积极推进货运枢纽型、仓储集散型、配送中心型、电子商务型“四大类”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做大做强一批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和物流网络互通互联。整合区域内物流资源,鼓励工商企业剥离低效储运模式,大力推进第三方、工商合一、商商合一的新型物流业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壮大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航母”大型流通集团,实现物流业的规模化、市场化和现代化。形成以乌鲁木齐市为中心,以铁路、机场、口岸和高速公路枢纽等地为基础,与亚欧大陆桥运输主干网络紧密衔接的货物集散基地,辐射全疆及周边省市和国家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二、发展壮大特色旅游业
依托乌昌地区特色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丝绸之路文化旅游、民族风情旅游和冬季冰雪旅游。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天池风景名胜区、南山景区、江布拉克高山草原、恐龙沟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等著名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创新旅游线路设计和旅游产品开发,积极开辟车师古道(吉木萨尔—吐鲁番)旅游线路,培育红色旅游、都市旅游、会展、商务等新型旅游品牌项目,发挥乌鲁木齐市旅游集散功能,形成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以天池风景区为龙头,点、线、面结合,山区、平原、城市互补,休闲、娱乐、购物为一体的大旅游格局,促进区域旅游联动发展。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业经营和服务水平,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
三、加快发展信息、中介服务业
大力发展咨询、法律、会计、评估、策划等社会中介服务业,发展行业协会,规范各类中介机构的行为,推动中介服务产品和方式创新。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网络银行、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等行业,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发展民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吸引各类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入股经营。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融合。
四、提升传统消费性服务业水平
推动商贸业布局调整优化,继续繁荣和提升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商业中心,加快发展昌吉市、米泉市商业区域中心。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新型商贸业态,形成多层次商贸服务网络。积极培育以乌鲁木齐为总部、跨地区经营的现代化大型商贸集团。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扩大有效需求,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鼓励兴办社区服务实体,拓展服务领域,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
第六章加快城市化进程
坚持城市化与工业化双轮驱动战略,发挥乌昌地区城市密集度和城市化率高的优势,优先发展中心城市,联动发展中小城市,重点发展小城镇。加快推进城市资源要素有效结合,全面提高城市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城市经济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力和带动力。依靠城镇要素的聚集和扩散功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力争到2010年乌昌地区城市化率达到80%以上。
一、优化城镇体系布局
按照“整合、优化、提升”的原则和城市地理条件、历史文化、自然风格和区域产业布局,准确定位城市功能,创新城市发展模式,高起点规划乌昌地区城市发展框架,逐步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中等城市为骨干,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现代交通、信息联结一体,功能互补的大中小城市网络。积极构建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以米东新区、昌河新区为副中心,以五家渠、阜康、奇台、吉木萨尔、木垒、呼图壁、玛纳斯等为两翼,以产业分工为基础的组团式城市圈。
二、协调乌昌地区城镇发展
统筹乌昌地区城市布局规划,加强城市群空间布局规划、城市交通网络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衔接。建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制度,根据城市人口、用地、交通、环境、资源等因素的动态变化,对规划适时进行动态调控。通过产业空间集聚、产业结构转换、城乡间及城市间互动和技术进步,加快城市化进程。强化城镇重大基础设施的统筹与管理,合理调整和布局城市交通、通讯、水利、电力、供排水、环境保护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增强大中城市聚集功能
强化中心城市的核心地位,乌鲁木齐市继续实施“城市北扩、东延西进”的城市建设方针,把城市发展的重点推向外线,通过城市空间拓展,实现城市功能再分配。加快昌吉市、五家渠市、阜康市等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支持两个副中心和新型功能市、县特别是工业新区的开发与建设。增强城市聚集功能,提升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优化人居环境为目的,统筹城市建设与管理,统筹旧城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新区建设,做好美化、绿化、亮化、水化,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
按照“科学规划、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增强特色”的原则,以现有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小城镇环境面貌。加快重点小城镇建设,提高小城镇品位和质量。进一步强化城镇产业和服务功能,从城镇产业、就业和资源环境容量出发,优先发展水西沟镇、大丰镇、安宁渠镇、乐土驿镇等一批产业特色明显、经济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大的小城镇,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明星镇和示范镇。
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为重点,增强城市基础设施服务功能。优化城市道路网络,提高路网通行能力和运行效率。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启动乌鲁木齐—昌吉—阜康城际轨道和市内轨道交通建设。增建停车场地,解决大型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及居民密集区停车问题。加强河东、河西污水处理厂、城市供排水管网、雨水管网改造建设,降低管网漏失率,提高污水收集率。改善市民饮用水水质,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分质供水。
第七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优化布局、配套成网、提升功能、适度超前的要求,突出水利工程建设,增强交通运输能力,提高能源保障供应,搭建信息应用平台,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水利建设
以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为重点,按照“高水高用,低水低用”的原则,布局建设水利基础设施。优先建设“500水库”受水区配套工程,着力解决工程型缺水问题,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建设乌鲁木齐大西沟水库、奇台县中葛根水库、呼图壁县石门水库、“500水库”东延干渠工程、阜康市白杨河水库等控制性水利工程,加强大型灌区及病险水库改造,完善防洪减灾工程建设。
二、交通建设
以完善区域性交通中心功能为重点,加快以公路、铁路、航空枢纽为主体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实现不同交通方式间便捷、通畅、高效、安全衔接运行。公路交通重点提高干线道路通行能力,加快县乡公路及木垒—鄯善公路项目建设;铁路交通重点提高火车西站解编能力,加快乌鲁木齐火车东站、集装箱编组中心、昌吉火车站及大黄山铁路东延项目建设;民航交通重点实施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增加航线航班数量,增强机场设施服务功能。
三、能源开发
以电力为中心、煤炭为基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坚持电力统一规划、电源电网协调发展,以发展大功率发电机组为重点,大力发展煤电一体化,积极推广城市热电联产。加快建设鲁能阜康火电厂、乌鲁木齐热电联产工程、华电、玛电三期、天山电厂、神华电厂等项目。加强城乡电网改造维护,提高有效供电能力。加快煤炭清洁利用和深度加工转化,推进煤层气资源开发。注重开发利用天然气、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
四、信息化设施建设
按照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要求,坚持把信息化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快推进乌昌地区政务信息化、产业信息化和社区信息化,力争“十一五”时期使乌昌地区信息化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互联网交换中心、公共信息网络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平台建设,实现各类基础运营网络的互联互通和网络资源共享,推进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加快宽带城域网建设,完善大容量区域电话网,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推进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采用多种终端和接入方式,扩大农村地区、偏远地区、贫困地区信息网络覆盖面。
第八章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一、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依托乌昌向西开放桥头堡的地缘优势,进一步扩大向西开放,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着力搭建“东联西出,西来东去”的发展平台,加快建设出口加工基地、中转集散基地和物流大通道,努力实现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新突破。力争2010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02亿美元,年均增长20%。
继续坚持市场多元化和以质取胜,巩固美国、日本、东南亚、香港等传统市场,重点开拓中亚、西亚、南亚、东欧及俄罗斯市场。大力培育和壮大出口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在抓好特色农副产品、纺织、服装、家具等大宗商品出口的基础上,重点支持机电、建材、石化等产品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努力扩大出口规模,不断优化提升出口产品结构和效益。同时,鼓励经济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和重要资源进口,提高经济效益。
加快出口基地建设,重点加强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乌鲁木齐西域轻工产品加工区建设。完善二类口岸建设和管理,促进加工贸易、口岸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实施“大通关”工程,完善“电子口岸”建设,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整体运作能力。
加快“走出去”步伐。鼓励优势企业拓展国外市场,参与国外资源开发,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和信息服务,完善境外投资的协调机制和风险管理。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硬环境。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鼓励外商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手续,提高透明度,落实项目跟踪责任制,全力营造一流的迎商、亲商、助商、惠商、安商环境。
着力转变招商方式,扎实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创新引资机制,实施以项目招商、以园区招商,吸引更多的大企业、大集团、跨国公司在乌昌地区建立生产基地、营销中心和地区总部,引导国内外资本投向现代物流、石油天然气化工、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参与高技术产业化以及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的规模,积极争取国外赠款,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增强利用外资的带动效应。
第九章优先发展科技教育事业
一、大力培育自主创新能力
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的长效机制,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两个重点,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优势,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力争到2010年,综合科技实力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以上,产业总体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度提升。
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强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和医药等重点行业的研究开发,争取若干重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坚持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积极抓好石油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技术及产品开发、机电一体化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纺织新技术及产品开发、胚胎移植技术开发、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开发、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技术开发、新型建筑节能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等12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
大力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大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企业积极与国内外著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联合共建重点试验室、中试基地、博士后工作站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力争“十一五”期间再建设3—5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建成3-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10个区级企业研发中心,成为全疆区域性科技创新示范区。
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以高校、科研院所为源头,企业为主体,科技中介为桥梁纽带,政府为保障,市场为导向,金融为支撑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基础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利用中央、自治区驻乌昌地区单位的科技资源,建立科技基础平台共享机制,逐步形成功能齐全、开放高效的网络化共享科技基础平台,支撑研究开发与创新。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科普工作,努力提高各族人民的科技素养和科技意识。
二、积极发展教育事业
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促进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到2010年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协调发展各类教育。加强城乡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两基”达标成果,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扩大职高和中等专业教育规模,到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民汉合校步伐,全力推进“双语”教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技工教育,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设施建设,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建成全疆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规范发展高等教育,积极筹划“教育园区”,努力形成高等院校集聚区。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和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强对特殊教育的扶持。推进早期教育和学前教育。
加强教育设施建设。加大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加快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重点改善企业移交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及条件。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全面实施城市、农村中小学教育主干网和局域网建设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调整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力争到2007年完成农牧区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继续深化教育各项改革。支持民办教育。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完善教育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伍整体素质。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人才培训机制,全面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抓紧培养技术过硬的高技能专业人才和农村实用型技术人才,全面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妇女人才的培养。构建总量相对充足、结构和分布趋于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
积极营造稳定人才队伍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人才选拔使用、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加大人才交流力度。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健全人才公共信息、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人才中介服务三大平台,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人才基础信息库和人才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在产业、区域、城乡间合理流动。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引进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等高级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型实用人才。
第十章可持续发展
坚持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治理,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
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为重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用最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环境效益。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实现保护性开发。加强对钢铁、电力、煤炭、石化等重点行业的资源消耗管理,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充分发挥建材、钢铁、电力等行业对废弃物的消纳功能,提高综合利用率,降低最终处置量。
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推进废旧物资的回收及垃圾资源化利用。倡导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生活消费方式。鼓励使用具有能效标识、节能节水认证和环境标志的产品,把各类节约降耗行为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以解决城市空气污染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扩大天然气供应规模,鼓励使用清洁燃料车辆,推进乌鲁木齐等大中城市的“蓝天工程”建设。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合理确定中水出路,避免对下游地下水资源造成污染。强化工业污染治理,限制淘汰重污染企业,加快削减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提高农村污染面源治理水平。推行垃圾无害化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加快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加强人工生态建设与自然生态保护,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积极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加强荒漠植被封育保护及“三北四期”防护林建设,继续实施荒山绿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加快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启动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工程和达坂城湿地保护工程。加强乌鲁木齐河、头屯河、水磨河流域及柴窝堡湖污染治理。合理配置河流水系的生态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创建节水型社会。加强乌鲁木齐市、米泉市塌陷区治理。
加大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调整,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强化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管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收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加强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行优生优育,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第十一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从维护各族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重视困难群体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共安全,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
一、积极扩大就业
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拓宽就业渠道,最大限度地安置各类人员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完善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帮助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就业。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关心弱势群体。以社会化为方向,加快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的社会化进程。重视人口老龄化趋势,完善养老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经常性捐助、大灾集中捐赠和对口援助相结合的机制。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益性设施建设。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康复和就业。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救助标准,逐步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村社会救助水平。
三、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积极发展卫生事业。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强化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重点抓好结核病、艾滋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疾病的预防监测和控制。加强县(市)、乡镇、村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建设,改善边远城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继续深化医疗卫生和医药管理体制改革,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力争到2010年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到95%以上。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推进“西新工程”进程,努力实现县(区)有文化馆、图书馆,乡(街)有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有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继续抓好“丝绸之路边城文化长廊”等社会文化建设重点工程,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发展,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浓郁、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加强文物保护和史志档案工作,保存、挖掘、抢救一批有价值的历史遗址和重点文物。积极推进对外文化交流。
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抓好县(市、区)、乡(镇)体育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竞技体育。大力培育体育产业,鼓励社会各界兴办体育事业,形成国家与社会相结合兴办体育事业的新格局。
四、保障公共安全
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灾害监测预报、预防和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灾害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全面提高抗御地震、洪水、火灾、重大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等突发性灾害的综合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操作规程,消除各种隐患。重点做好交通运输、消防、矿山、易燃易爆场所等安全防范,强化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抓好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关注公共环境安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城市空气质量、饮用水水质、重点污染源和农产品生产安全的监测,强化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加快危险废弃物收贮设施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强化质量建设和治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食品、药品和餐饮等质量安全。
五、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扎实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全面推进“诚信乌昌”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改善信用环境。
广泛发扬民主,建立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加强乡、村(居)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强化以青少年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第十二章深化体制改革
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创造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一、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扩大非公有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支持非公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革和新型工业化建设,并以多种形式向现代农业、生态环保、旅游、交通、能源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拓展,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二、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
完善市场机制、企业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全面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完善投资监控体系,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支持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改组改制,实施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鼓励各类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拓展融资渠道。健全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推动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资金,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并完善企业发展软贷款平台、中小企业发展融资平台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及法律保障服务体系。支持民间资本、外资参与乌昌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千方百计扩大社会投资规模,增强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公共财政体制建设要强化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分离和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保证财政性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面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合理调整财政职能范围和权责关系。合理配置财政性资金,优先安排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必要支出,重点支持水利、交通、电力、生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设立科技、工业、旅游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加强政府担保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四、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乌昌地区统一市场体系。重点培育和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制定符合要素流动的各项政策,营造和优化市场环境,提高配置效率,以市场化取向建立区域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产权市场等。继续深化价格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乌昌地区自来水、电力等公用事业价格统一。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保持社会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五、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分开。在抓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使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和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完善国有资本退出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产权、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社会公示、社会听证等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
规划实施
本《纲要》在乌昌党委的领导下,乌昌两地人大的监督下,两地政府负责规划组织实施。乌昌两地政府在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时,要分年度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在规划实施期间,当遇到区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本规划时,乌昌两地政府应适时提出建议,提请乌昌党委和两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本纲要一经批准,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两地党委、政府要面向社会,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使乌昌地区“十一五”发展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了解规划、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