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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城北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及拱墅区上塘单元(gs11)等6个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复

来源:www.hangzhou.gov.cn 时间:2024-05-21 17:09:07 查阅:58

索引号:

002489401/2024-2740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4〕38号

成文日期:

2024-05-11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有效性:

有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城北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及拱墅区上塘单元(gs11)等6个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区、临平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批复大城北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及杭州市拱墅区上塘单元(gs11)等6个单元详细规划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4〕6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大城北地区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拱墅区上塘单元(gs11)、康桥单元(gs12)、石桥单元(gs13)、半山单元(gs14),余杭区良渚东单元(yh03),临平区崇贤新城单元(lp28)的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望梅路—上城区丁兰街道界,南至德胜路,西至余杭区仁和街道界—拱墅区界,北至杭州市界,总面积约308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2023—2035年,近期至2026年,远期至2035年。

(三)目标定位:大运河文化创意示范区。

(四)空间格局:规划形成“一带、一心、六片”的空间格局。

“一带”:即大运河文化带,以将大运河大城北段建成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最美段、经典园为目标,严格落实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建设“三园四段”,促进运河新生。

“一心”:即大运河文化创意核心区,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平炼路景观带、郁宅港景观带、运河两岸节点、杭钢公园节点、玉湖公园节点,形成多个产业片区。

“六片”:即以“一带、一心”为核心牵引,在周边布局六大产业片区,分别是位于德胜路以南的拱宸桥文旅融合片、位于塘栖镇的塘栖古镇复兴片、位于余杭经济开发区的钱开智能制造片、位于祥符街道的北软数字传媒片、位于铁路杭州北站和石桥街道的电竞数字产业片、位于半山西北部的石塘数实融合片,作为承载大城北地区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空间。

(五)原则同意《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规划传导和行动计划。

二、对《详细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

1.拱墅区上塘单元(gs11):东至上塘河中心线,南至大关路,西至京杭大运河中心线—红建河中心线—上塘路—拱康路,北至吴家角港西侧岸线—莫婆桥河中心线—北横港中心线—北秀街—侯圣街—管家漾路,总用地面积约8.97平方千米。

2.拱墅区康桥单元(gs12):东至康惠路—康贤路—北秀街—拱康路,南至莫婆桥河中心线—北横港中心线—侯圣街—管家漾路,西至京杭大运河中心线,北至拱墅区界,总用地面积约11.30平方千米。

3.拱墅区石桥单元(gs13):东至同协路—拱墅区界,南至拱墅区界—德胜快速路—留石高架路,西至上塘河中心线—宣杭铁路,北至上塘河中心线—拱墅区界,总用地面积约9.29平方千米。

4.拱墅区半山单元(gs14):东至拱墅区界—上城区界,南至北秀街—吴家角港西侧岸线—上塘河中心线,西至康惠路—康贤路,北至拱墅区界—临平区界,总用地面积约20.50平方千米。

5.余杭区良渚东单元(yh03):东至京杭大运河中心线,南至拱墅区界,西至西塘河中心线—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湖区界,北至余杭区仁和街道界,总用地面积约30.58平方千米。

6.临平区崇贤新城单元(lp28):东至拱墅区界,南至拱墅区界,西至余杭区界,北至杭州绕城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约7.22平方千米。

(二)原则同意《详细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功能定位、空间结构等内容。

三、原则同意《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提出的公共服务设施内容和规模,道路网系统规划,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消防、防洪、竖向及海绵城市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四、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五、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详细规划》。

六、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在《详细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明的建设用地,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八、《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九、《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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