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落实环境应急工作责任。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络制度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应急联络员具体承办的环境应急联络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的工作要求,严肃值班纪律,落实岗位职责,确保应急人员、应急物资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应对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应急事件。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汛期应急、秸秆禁烧、中高考禁噪等、大气污染防治等应急值守,配备应急防护服、强光手电、护目镜、安全帽、病毒防护服等13套。
强化园区水污染风险防控水平。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联合相山经济开发区应急环保部共同开展园区水污染风险防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园区45家涉水企业及2家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评、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水环境问题建立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推动各项水环境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位。2024年以来,排查发现22家企业、2家污水处理设施存水环境问题36项,现均已落实整改。
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持续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加强对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同时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自排查制度,强化企业内部自身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对企业新增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对企业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的项目,督促企业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率,杜绝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2024年以来,已审批项目环评12个。
强化夯实环境应急管理基础。指导协助辖区内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在备案过程中重点关注企业环境风险源识别是否全面、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多项内容,全面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依托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电子备案,指导企业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培训,提升企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应急管理基础。今年以来,督促园区4家风险等级为较大的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协助辖区20余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强化完善环境风险协同管理机制。积极参与县区交叉互查行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交叉互查中发现的环境风险问题,同时督促企业及时改正,消除环境风险,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今年以来,立案查处企业6家次,已处罚金90.9049万元,拟处罚款金额24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