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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

来源:www.ccgp.gov.cn 时间:2024-09-22 00:12:16 查阅:122

项目概况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2025年度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汽车开发区长沈路399号二楼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2024018

项目名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2025年度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7.0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7.0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2025年度农副产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银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2024018;

2.项目名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2025年度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预计23701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5.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照需求计划配送米、面、肉类、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具体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采购服务需求”;

6. 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7.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8. 供货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8个站点食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1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

3.2信誉要求: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处理解决突发应急事件和供货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 2024年9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长春市汽车开发区长沈路399号二楼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 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汽车开发区长沈路399号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汽车开发区长沈路399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大连路与哈尔滨大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0431-8133719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银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长沈路399号二楼201室

联系方式:18626726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626726991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汽车开发区长沈路399号二楼201室

方式: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汽车开发区长沈路399号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大连路与哈尔滨大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徐欣然0431-81337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银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长沈路399号二楼201室

联系方式:王经理 18626726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 1862672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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