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福州市钱塘小学教育集团采购教师午餐配送服务(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6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xzb[gk]2024010-1
项目名称:2024年福州市钱塘小学教育集团采购教师午餐配送服务(二次)
预算金额:46.7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餐饮服务 项目 | 午餐(数量) | 供餐标准 | 服务期限 | 保证金(元) |
1 | 1-1 | 湖前校区 | 91 | 15元/餐 | 一年 | 4600 |
1-2 | 怡山校区 | 44 | 15元/餐 | 一年 | ||
1-3 | 软件园教学点 | 29 | 15元/餐 | 一年 | ||
1、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 2、预计金额:每位教师2850元,每次午餐数量164份,总金额预算为467400元,按实际用餐数量进行结算。 3、本项目的餐饮数量、种类为暂定量,在实际供货、服务前,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以最终确认批准的餐饮数量、种类等提供配送服务并进行结算。 4、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预留午餐费*15%(规定比例)的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采购农产品。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602)
方式:a. 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602)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夏女士0591-83702156。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至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同时将①转账底单截图(须加盖公章);②《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编辑完整(向代理机构获取、须加盖公章)。上述2项材料发邮件至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电子信箱fjlxzb177@163.com。开户名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大支行; 账 号:1402023409601022051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资格标准
合同包1: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合同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部分地方多证合一的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且须具有“集体用餐配送”服务业态,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 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3)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钱塘小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钱塘巷25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15960012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2#楼)六层
联系方式:夏丹丹、柯宇萌、蔡建梅 17759031267、0591-83702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 夏丹丹、柯宇萌、蔡建梅 17759031267、0591-8370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