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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及食堂劳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时间:2024-08-15 09:38:51 查阅:55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及食堂劳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fy-2024(010)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及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72,356.9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米面油食材配送):

合同包预算金额:939,217.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9,217.5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939217.51(批)详见采购文件939,217.50939,217.5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5年春季学期末(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合同包2(蔬菜及其他辅材配送):

合同包预算金额:4,255,348.4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55,348.4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服务4255348.41(批)详见采购文件4,255,348.404,255,348.4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5年春季学期末(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合同包3(食堂劳务服务购买):

合同包预算金额:577,791.0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77,791.04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其他服务577791.041(批)详见采购文件577,791.04577,791.0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5年春季学期末(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米面油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蔬菜及其他辅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食堂劳务服务购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米面油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0)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2(蔬菜及其他辅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0)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肉类还需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合同包3(食堂劳务服务购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0)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阴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太平村

联系方式:13772231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诚方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大未来城23号楼一单元1403

联系方式:199161356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9916135641

陕西博诚方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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