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海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cg20240903
项目名称:鞍山海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鞍山海关食堂食材配送,拟选取1名供应商,为鞍山海关食堂提供米、面、油;肉类、冷冻品及水产类;乳品、蔬菜、水果、调料类等食材物资供应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续签采购合同。合同期应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如果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方式:网络领取,文件费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千圆创业园北楼205室(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366号)现场纸质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千圆创业园北楼205室(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3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文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无需提供);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仅需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nhy9999@163.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3365556)确保邮件正常接收(所发送材料仅限于获取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三)本公告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四)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鞍山海关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街道二一九路15号
联系方式:聂超0412-5549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联系方式:王义翔(代理机构) 电话:0412-3365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义翔(代理机构)
电 话: 0412-336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