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建设2024年第三次电子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常交建〔2024〕9号文),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9月18日组织开展了全市交通建设2024年第三次电子招投标活动集中检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9月6日,市交通运输局从2024年6月-8月期间的49个交通建设项目中,抽取了11个项目(占比22%)和5名检查人员,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通知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前报送招投标备查资料,确定抽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1.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智慧化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工程-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环湖北路至长虹西路段智慧交通工程施工项目tldd-zhjt-jjsg1标段;
2.常州市金坛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
3.2024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建设管理服务项目;
4.溧阳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农业总部生活功能配套区芳村路建设工程fcl-sg-1标段;
5.gh205丹金溧漕河航道白龙大桥-沈渎大桥(k25+283-k32+280)段疏浚工程施工项目;
6.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工程品质工程创建咨询服务项目;
7.2024年溧阳市通镇村公交线路“黑色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2024ly-nlts-sg2标段;
8.s35阜溧高速2024年交安设施更新工程施工项目;
9.沪武高速公路扩建常州经开区段配套工程质安中心项目;
10.昌盛路建设工程监理;
11.2024年度金坛区县道大修工程2024jtxddx-sg1标段。
(二)检查人员
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徐德民、包旭、张惠健、杨磊、何雨。
(三)集中抽查时间
2024年9月18日。
(四)抽查方式
查阅档案资料、查看网上信息、问询等。
(五)抽查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2.开标评标定标;
3.异议、投诉处理;
4.签订合同;
5.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6.其他需要检查。
二、抽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全市招投标市场总体规范有序,招投标活动基本公开、透明。各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均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市有关规定,严把项目招标条件设置,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全面取消投标报名环节,促进从业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未发现有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歧视性条款和壁垒情况,保障了各种性质的企业平等参与我市交通工程招投标活动。
(二)主要存在问题
1.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智慧化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工程-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环湖北路至长虹西路段智慧交通工程施工项目tldd-zhjt-jjsg1标段(建设单位:市公路中心,招标代理:江苏恒泰)
(1)抽取的评标专家中,有3位是公路工程专业的,与本项目专业不匹配,应优先抽取公路机电工程专业。
2.常州市金坛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单位:金坛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江苏武晋)
无。
3.2024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建设单位:市公路中心,招标代理:江苏武晋)
(1)归档资料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只有常州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家,未见江苏苏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4.溧阳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农业总部生活功能配套区芳村路建设工程fcl-sg-1标段(建设单位:溧阳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招标代理:江苏立诚)
(1)6月20日签订合同,投标人须知1.3.2中“计划开工日期6月1日”不合理。
(2)投标人须知中,第10.2“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工伤保险”不合理,要求是在开工前缴纳即可。
(3)6月20日签订合同,7月1日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超过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的规定时限。
(4)投标人须知10.16,文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72号,已更新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4号。2024.1.1起常州最低工资标准由2280元上调至2490元。条款未及时更新。
5.gh205丹金溧漕河航道白龙大桥-沈渎大桥(k25+283-k32+280)段疏浚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单位:金坛区港航中心,招标代理:江苏武晋)
(1)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20,保险部分引用文件错误,《江苏省人社厅等6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26号),2022年人社厅清理规范性文件时已废止。现适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3号文。同时《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1号)已于2023年12月底废止,现适用《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苏人社规〔2023〕2号)。
(2)合同专用条款17,计量与支付部分,未约定农民工人工费用的拨付周期和拨付比例,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意见》(苏人社发〔2021〕98号)的文件要求。
(3)合同专用条款20.5,其他保险中,要求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出具缴纳凭证,不符合要求。
(4)归档资料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只有江苏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家,未见其他6家投标人的信用承诺书。
6.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工程品质工程创建咨询服务项目(建设单位:市公路中心,招标代理:江苏恒泰)
无。
7.2024年溧阳市通镇村公交线路“黑色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2024ly-nlts-sg2标段(建设单位:溧阳市公路中心,招标代理:常州长润)
(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已经废止,最新的为(财资〔2022〕136号)。
(2)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应增加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
8.s35阜溧高速2024年交安设施更新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常州高速管理公司,招标代理:常州水利规划设计院)
(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已经废止,最新的为(财资〔2022〕136号)。
(2)项目合同专用条款20.5项中《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1号)已经废止,应更新为苏人社规〔2023〕2号,内容为“承包人应按3‰合同价为本工程中所有人员(包括临时用工)办理工伤保险”。项目合同专用条款20.5其他保险中,要求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已废止。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1.1,明确不允许分包,而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4.3.8和4.3.9条款中又详细对分包内容进行了规定,前后不一致。
(4)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17.3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其中含农民工工资,不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经审计后结清余款(不计利息)。该条款不合理,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或工程款支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97%。
(5)招标控制价3791727元,安全生产经费3791727*1.5%=56876元,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为53000元,不满足1.5%的要求。
9.沪武高速公路扩建常州经开区段配套工程质安中心项目(建设单位:经开区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江苏恒泰)
无。
10.昌盛路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单位:经开区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常州公诚建设)
(1)专用合同条款5.3中,《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0号)已废止,应更改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9号)
11.2024年度金坛区县道大修工程2024jtxddx-sg1标段(建设单位: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公司,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
(1)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未签署签订时间。
(2)合同条款4.3中,文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72号,已更新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4号。2024.1.1起常州最低工资标准由2280元上调至2490元。条款未及时更新。
三、有关要求
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需进一步重视招投标工作,重点掌握招投标、安全、环保、农民工管理等各方面新政策、新要求,在招标文件中逐一落实,切实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
2.检查组将根据现场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本次检查通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并要求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报送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60629884@qq.com。必要时,检查组将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
联系人:包秋伟;联系电话:85682121。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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