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30 15:35信息来源:市商务局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嘉兴市推动工厂商贸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嘉兴市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兴市商务局代章)
2024年8月26日
嘉兴市推动工厂商贸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工厂商贸店(以下简称“工厂店”)是终端消费品生产企业利用厂区内闲置空间或租赁物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自产产品的销售店,形式包括厂区直营店(“前店后厂”)、工厂直营店、品牌旗舰店等。为赋能我市消费扩容提质,激发消费潜力,进一步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坚持市场化原则,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依托嘉兴终端消费品产业优势,指导培育工厂店消费品牌,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推动工厂店集聚发展,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嘉兴工厂店”消费品牌,打造多点布局的“嘉兴奥莱”模式,增强消费新动能,探索内外贸一体化创新实践路径。
(二)基本原则
坚持品牌发展。打造“嘉兴工厂店”集体品牌,培育认定一批产品质量好、销售服务优、品牌口碑强的“嘉兴星级工厂店”,统一对外宣传标识,不断扩大“嘉兴工厂店”在长三角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坚持集聚发展。推进工厂店集聚发展,依托商圈、景区、专业市场等平台,建设特色产业工厂店消费集聚区,强化规模集聚效应,形成一站式购物消费场景。
坚持融合发展。支持内外贸融合发展,推动外贸企业通过工厂店载体建设自主品牌,主动拓展国内消费市场,实现外贸出口转内销。
(三)发展目标
建立全市统筹、各地协同推进的工厂店培育、发展和促消费工作体系。通过打造消费、购物、亲子旅游、时尚打卡场景,持续推动嘉兴工厂店规范化、集聚化、品牌化建设。到2024年底,培育工厂店100家,评定星级工厂店30家,建成工厂店消费集聚区8个。到2026年,工厂店主体进一步壮大,全市培育工厂店300家以上;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评定星级工厂店100家以上;提升消费业态,全市建成15个以上工厂店消费集聚区,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嘉兴品牌消费集聚区3个以上,形成嘉兴工厂店现象级消费热点,成为长三角新消费打卡地。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厂店培育工程
1.培植壮大工厂店。支持生产企业充分利用厂区厂房资源,改造建设集产品展示和销售一体的工厂店。鼓励已建成的工厂店进行设施优化、扩大销售展陈规模、提升整体形象,创新工厂店传统售卖模式,探索集餐饮、休闲娱乐、展陈参观、沉浸式体验等多种业态的消费新场景。支持进出口企业利用产品渠道优势,建设“外贸优品”集合工厂店。开展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每年新增省、市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30家以上。开展工厂店进服务区、进商场街区、进社区、进电商平台、进景点景区“五进”行动。探索多厂联营模式,支持工厂店跨品类抱团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消费服务。对传统产业工厂店企业主体在知名商场、大型机场、大型车站等区域开设品牌首店,根据其店面装修、房租支出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地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2.支持工厂店直播带货。鼓励各地开展电商直播、运营专业化培训,支持工厂店培养自有直播人才,建立电商直播团队。加强与电商平台资源对接,依托平台扶持政策,推动我市工厂店主体上直播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电商直播基地、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加快推进主辅分离。聚焦本地服装、箱包、食品等优势终端消费品产业,推动生产企业拓展零售业务,各地要出台支持传统制造企业主辅分离政策举措,全市每年力争新增30家企业实现主辅分离,20家工厂店主体升规上限。对主辅分离且实现月度、年度上规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二)实施工厂店集聚区建设工程
4.统筹规划集聚区建设。各地要按照“一区一主题一政策一主体一机制”的要求,全面推进工厂店集聚区建设。依托各大专业市场、知名景区、特色街区、大学院校等流量密集区域,创新“古镇+工厂店”“市场+工厂店”“学院+工厂店”模式,重点打造少年路、1921都市经济产业园、濮院时尚古镇、海宁皮革城、平湖服装城等工厂店集聚区域,让工厂店成为旅游购物、便民消费的嘉兴特色消费场景。到2024年底,各地至少建成1个以上工厂店消费集聚区,到2026年底,全市建成15个以上工厂店消费集聚区,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消费集聚区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5.整合资源打造样板区。鼓励国资公司参与工厂店建设,用好月河、少年路、子城等商业集聚区资源以及各大专业市场闲置空间,探索以集采集销的方式开设工厂集合店,集中服装、家纺、餐饮、食品等“嘉兴制造”产品,打造富有嘉兴产业特色、江南韵味的工厂店集聚区,支持社会力量以自营、参股、连锁加盟、租赁入驻等模式参与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嘉城集团)
(三)实施工厂店品牌提升工程
6.建设“嘉兴工厂店”品牌。聚焦高品质工厂店,对形象、业态、基础设施等提出统一标准,集中打造“嘉兴工厂店”统一品牌。鼓励工厂店建设自主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与竞争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工厂店申报老字号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7.开展星级工厂店评定。制定《嘉兴市星级工厂店认定办法》,按照产品质量优、购物环境好、服务功能全等标准,每年评定星级工厂店30家以上,并授予“嘉兴星级工厂店”牌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8.打响“工厂店看嘉兴”活动品牌。每年在长三角范围内举办工厂店推介活动,扩大嘉兴工厂店在周边城市影响力。市县镇(街)联动、政企银协作,鼓励商协会、工厂店企业主动参与活动举办,推出工厂店品牌促销大集合。全市每年开展工厂店促销活动100场以上,各地各自打造1个以上工厂店品牌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实施工厂店品牌推广工程
9.开展媒体达人集中推介。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工厂店集中推介。与各类媒体开展合作,组织邀请知名媒体主播、达人来嘉兴工厂店直播和探店打卡,开展视频、推文集中宣发。各地谋划举办工厂店游购主题体验活动,联合网红达人招募自驾游、粉丝见面会、买手团等活动,集中推介工厂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
10.集中部门宣传资源。在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公共交通、居民社区、文化广场等公共宣传阵地加大“嘉兴工厂店”宣传,醒目位置、人流密集区域展现“嘉兴工厂店”内容。将工厂店纳入嘉兴文旅推介内容,鼓励工厂店与旅行社合作,通过提升体验感、消费者参与度等内容营销,推出嘉兴特色的工厂店游购线路10条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流通与消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全市工厂店促消费工作,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会同各成员单位,加强分工协作,形成推进工厂店促消费工作合力。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分工,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工厂店消费的强大合力。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全市星级工厂店评定、发布,与市内外知名媒体合作开展达人探店、打卡推介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整合市内外宣传资源和渠道,指导开展“走进工厂店”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对接知名官方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在公众号、视频号等载体发布工厂店信息;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支持工厂商贸店主辅分离、升规纳统;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工厂店评星、推介、促消费活动等顺利推进;市经信局负责工厂店培育管理,开展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推出精品工厂店旅游线路,将工厂店纳入文旅推介,配合开展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工厂店产品质量、广告宣传、自主品牌建设等业务指导。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多维度、高频率、常态化推广嘉兴工厂店,力争在主流新媒体上“周周有声音,月月上热搜”,形成嘉兴工厂店消费现象级热点。
(三)优化政策配套。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资金、出台政策,在财税、金融、用工、用地等方面加大对工厂店工作支持力度。对外贸企业加强国内外标准衔接,参与制定国家、省、市标准的要重点支持,鼓励外贸企业优质商品拓展国内市场。
落实《支持传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等政策,对于工厂店“五进”、工厂店集聚区建设、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参展、工贸分离、升规上限等予以支持,上述政策中涉及资金支持的,从现有各市级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县(市、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