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川姜小学普通教育装备采购项目jszc-320612-jsaf-g2024-0015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jsaf-g2024-0015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川姜小学普通教育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7万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预留份额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实施办法:投标人所投份额中设备制造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不低于该标段合同总金额40%。投标人投标时应出具符合上述比例的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对参加投标的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优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五洲路32号川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猛
联系电话:18362177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奥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3584646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358464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