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县委、县政府拟表彰2023年推进重点工作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督察考核室、县人社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县督察考核室0564-6099309,县人社局0564-6081520。
重点工作考评结果
一、乡村振兴
1.先进集体:县卫健委、城关镇、曹庙镇、马店镇、城西湖乡、冯瓴镇、石店镇、长集镇(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花园镇、孟集镇、扈胡镇、龙潭镇、夏店镇、乌龙镇、邵岗乡。
2.先进个人:王伟航(县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永平(县纪委监委一级主任科员)、王传胜(县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副科级干部)、高金露(夏店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妇联副主席)、莫畏(高塘镇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长)、蒋玲玲(城西湖乡乡村振兴工作站人员)、徐震(乌龙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黄守春(县委办一级主任科员)、朱冉冉(县统计局副局长)、易善杰(周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纪祥(彭塔镇副镇长)、付松涛(临淮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谢峰(王截流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金成(潘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卫(县政府办三级主任科员)、叶德新(县水利局副科级干部)、蒋静(三流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宋本柒(临水镇副镇长)、韩璐(众兴集镇党委副书记)、刘联(河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祥磊(经济开发区<合霍现代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贾尚霞(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中心主任)、余宽俊(长集镇人大主席)、刘开宝(岔路镇党委书记)、陈家君(孟集镇副镇长)、肖寅(范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亮(冯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宝(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促进股办事员)、范楠(县生态环境分局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工作人员)、徐多军(新店镇党委副书记)、杨魏(宋店镇党委副书记)。
二、“双招双引”
1.先进集体:经济开发区、合霍现代产业园、长集镇(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
2.先进个人:王祥磊(经济开发区<合霍现代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蕾(经济开发区<合霍现代产业园>;党工委、管委会招商促进局局长)、许军茂(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双招双引股股长)、易善杰(周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亮(冯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占昌国(马店镇党委书记)、陈大伟(石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裴东(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卜庆新(县委办常务副主任)、孙汉民(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兼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方志刚(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玥(县工信局项目投资股<科技与装备股>;股长)、谢锋(县海事处主任)、杨宝权(县工信局党组成员、县轻纺中心主任)、乔家俊(县投创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三、生态环境保护
1.先进集体: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水利局、扈胡镇。
2.先进个人:郜庆阳(县督察考核室主任)、汪铸赟(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祥玉(县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股股长)、徐家好(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坤澳(县工信局产业发展股负责人)、程明(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王迎(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铮(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王存浩(县美丽中心综合股股长)、刘晓冬(经济开发区<合霍现代产业园>;党工委委员,党工委、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兼武装部长)、裴运生(城关镇环保办主任)、陈术柳(乌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成勇(彭塔镇党委书记)、康靖(县城乡规划中心副主任,挂新店镇党委委员)、班鹏(众兴集镇副镇长)、涂东升(曹庙镇党委政法委员)。
四、发展工业和民营经济
1.先进个人:李蓬(县政府办党组成员、督查督办室主任)、方国震(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吕冬梅(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李俊(县统计局工会主席、普查中心副主任)、蔡永虎(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兼综合股股长)、彭元军(经济开发区<合霍现代产业园>;党工委、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生态应急局>;副局长)、季平韦(潘集镇副镇长)、尹祥(县投创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许艳(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法规股股长)、牛传家(众兴集镇人大主席)、曹义林(彭塔镇人大主席)、刘毅丰(宋店镇首席统计员)、魏蕊(石店镇党委组织委员兼党委统战委员)、曾伟(龙潭镇党委政法委员)、胡玉磊(城西湖乡党委副书记)、蒋家友(曹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五、安全生产
1.先进集体: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城关镇、长集镇、临淮岗镇。
2.先进个人:陈保国(扈胡镇应急所所长)、谢亮(城西湖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德庆(乌龙镇党委统战委员)、潘晓龙(潘集镇应急所所长)、洪磊(经济开发区办事员)、潘永保(花园镇应急所所长)、占昌国(马店镇党委书记)、裴勇(岔路镇应急所所长)、戴曙光(彭塔镇应急所办事员)、吴宁(县交通局运管及行政审批股股长)、马思成(县工信局综合法规股股长)、余勇(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笠(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股副股长)、巴盛涛(县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股股长)、李梅(县卫健委安全办主任)、徐永生(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六、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1.先进集体: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总工会、城关镇。
2.先进个人:田从战(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巫涛(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副局长)、潘永山(县交通局党组成员)、赵书生(县总工会一级主任科员)、王晓云(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姜丽红(县文化馆馆长)、童文(县公路管理中心产权股股长)、唐根伟(县城管局物业股副股长)、胡经中(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李伟(县数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文厚(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桂洁钰(县卫健委医改股股长)、刘锋(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北中队警员)、高永兵(县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孙良鹏(新店镇党委副书记)、徐海洋(城关镇党政办副主任)。
七、综治信访维稳
1.先进集体:县政府办、县公安局、范桥镇、曹庙镇、众兴集镇。
2.先进个人:王书荣(城关镇党委政法委员)、胡万福(长集镇党委副书记兼党委组织委员)、卢俊勇(新店镇党委书记)、蒋光明(邵岗乡党委统战委员兼党委政法委员)、常群(马店镇党委统战委员)、王科(临水镇党委副书记)、刘有朱(县纪委监委党风室一级科员)、魏红丽(县委政法委综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张家兴(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传武(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谢报(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孟宪芝(县公安局治安管理二大队教导员)、廖卫锋(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教导员)、俞卫(县退役军人局优抚股副股长)、王应成(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挂县总工会副主席)、潘永山(县交通局党组成员)。
八、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1.先进集体:县政府办(营商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投创中心。
2.先进个人:徐新忠(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县政府国资委主任)、吴靖斌(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迎(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学军(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范陈(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凤维杰(县数管局数据中心工作人员)、李辉(县商务局外贸股股长)、罗广春(县公安局治安二大队副大队长)、奚程鹏(县工信局办公室副主任)、从善超(县委办副科级干部、挂岔路镇党委委员)、谢正阳(临水镇党委副书记)、孙晓飞(长集镇党委统战委员兼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郑宝平(河口镇副镇长)、刘烨(马店镇副镇长)、王洋(彭塔镇副镇长)、孙目东(白莲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县督察考核室
县人社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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