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提复〔2024〕14号
张艳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落实改革创新,促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学科技园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首站”和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承担了科技企业孵化、科技人才培育、区域辐射带动等功能。截至目前,上海全市共有15家大学科技园,其中14家国家大学科技园。2020年,上海在国家省级层面,首家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市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23年年末,又制定出台《上海市大学科技园改革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了深化高校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大学科技园专业化建设、加快创新资源要素集聚、改革优化考核评价等四大任务。您的提案从当前存在问题研判出发,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举措,对于《行动方案》的细化实施、推动部署大学科技园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具有宝贵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强化高校联动,提升成果转化效能”的建议
委员在提案中提到本市“高校和大学科技园的协同融合不足”,造成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偏低,针对上述裉节难点问题,市科委正围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发挥赋权改革试点作用。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的发布实施,全市已有39家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改革;2023年,上海市6家试点单位完成成果赋权675项,转化金额10.7亿元,为大学科技园转化成果提供了很好的来源。二是深化高校规划引领。目前,全市多所高校陆续将大学科技园纳入高校发展规划,并通过提级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大学科技园的创新改革。例如:上海财经大学将大学科技园发展列入新一轮发展规划,并通过改革实现财大科技园运营公司的管理能级提升,从高校下属资产公司管理提升为由高校直接管理。三是引导高校评价机制改革。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市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改革基础研究组织实施机制,进一步强化“选人而非选项目”,深化实施长期稳定支持和长周期评价,支持优秀青年科学家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在上海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等高校开展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破除五唯,逐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多维的人才评价机制。
下一步,市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积极会同市教委等,进一步深化推动上述高校体制机制改革,为大学科技园基于高校创新源头的成果转化和孵化夯实基础。支持高校将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学科、人才、校区等整体发展规划,推动高校创新资源向科技园内的企业、创业者开放。支持大学科技园参与高校科研重要节点,共同参与科研前端研究,进行超前孵化,引导高校科研人员开展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的基础研究。支持大学科技园融入高校技术转移体系,与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科研院/科研办等机构形成对接合作,不断畅通高校成果转化到落地产业化的途径,推动形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早期发现、接续孵化、高质量成长的孵化转化机制。
二、关于“完善服务体系,提升专业化服务能级”的建议
专业化服务能力是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正如委员在提案中提到的,上海市大学科技园仍存在“过渡依赖房租收入,服务性收入偏低”的问题,需要“完善服务体系,提升专业化服务能级”。市科委正推动实施以下举措提高大学科技园服务能级:
一是加快专业化平台建设。依托高校实验室、创新中心、产教平台等资源,由大学科技园整合形成企业“服务包”。如:上海交大科技园“创新创业工作室”等,通过发挥校内实验室、研发(实验)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基础平台和研发设施作用,建设校企联合实验室,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有机衔接。上海电力学院科技园以cnas标准化体系建设为核心,将rtds实验室与校物理动模实验室进行整合,形成了集模拟仿真与物理实物相结合的智能电网仿真研究与检测服务中心,为园区企业提供服务。二是支持与高能级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推动大学科技园与上海技术交易所、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上海)国际服务平台、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等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引导高校、大学科技园积极对接与技术转移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务、财税、证券投资、孵化培育等市场化服务机构,支撑园区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下一步,市科委将落实《行动方案》,支持大学科技园单独或联合科技领军企业、所在区,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企业开放式创新中心、区域特色成果转化平台、中试平台等;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原理或技术可行性研究、原型制造、性能测试、市场竞争分析、二次开发、中试熟化等验证服务,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推进有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开展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学科+产业”孵化转化创新模式,打造未来产业创新和孵化高地。
三、关于“加强人才激励,提升运营团队活力”的建议
委员在提案中提到“高端服务人才缺乏”,一直是大学科技园参与市场竞争、实现高水平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市科委积极开展了以下探索尝试:
一是引育一流孵化人才。探索形成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上海模式”,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作用,形成以技术经理人实训为特色的培养体系,联合上海交大、同济大学等开展技术转移方向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培养技术转移专业人才600多名。二是建强创业导师队伍。围绕科技创业导师、科技企业孵化人才等,开设多层次科技企业孵化、培训课程,打造高层次、专业化的孵化培训内容,为孵化器管理服务人员、科技创业导师提供产业分析、创新思维方法等认知升维培训等。
下一步,结合委员的建议,市科委将会同市教委等,深化落实《行动方案》中有关“支持大学科技园聘请高水平、专业化的运营管理团队”的举措。继续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等,联合大学科技园探索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升运营团队专业化水平。在具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实施薪酬激励机制,加快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方式,探索放宽项目跟投限制,鼓励和引导运营团队通过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激发专业化服务活力。
四、关于“畅通投资路径,提升增值收益能力”的建议
因大学科技园多为国资的属性,投资功能有一定的限制,确实存在“投资功能较为缺乏”“孵化+投资联动难度较大”等问题,市科委持续强化科技金融赋能,拓宽投资渠道,进行多方面的尝试和探索:
一是鼓励高校设立成果转化基金。联动区域、企业、投资机构、校友等多方资源,构筑校内校外科技成果转化生态圈。如:上海交大实施“天工计划”,引导资本更多关注科学家创业,推动创新概念商业验证,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帮助科学家获得融资。二是探索成果转化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宝山区在全国创新开展“先投后股”试点,聚焦环上大科技园,将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成立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由“无偿扶持”为“股权投资”,形成可持续的“政府引导+市场接力”资金支持方式。
下一步,市科委将会同大学科技园所在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建设环高校创新创业集聚区,如:闵行“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杨浦“环同济”知识经济圈等,探索高校“出智”(人才学科),政府“出策”(政策),所在区或市属国企“出地”(存量场地),科技园区“出服”(孵化服务)的“多合一”合作模式。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参与(基金)投资等多种方式,将科创集聚区及其中高成长性企业产生的利益反哺至高校、大学科技园等,实现各方利益共享。
感谢您对上海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