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24-332)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乐余24-33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乐余镇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12-5896175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陆永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常东社区11组16号 | 160/240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公告单位: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5日